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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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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0 08: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两件事被业界普遍关注。

第一件是中国药商的“专利门”终于暂时告一段落。目前的结果是,法国赛诺菲-安万特公司将先前以涉嫌侵犯其产品利莫那班专利权为由,对中国6名企业代表“有组织的团伙冒牌制造专利保护产品”、“有组织的团伙出售和出口冒牌产品”等6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起诉撤换为普通的商业侵权案起诉。11月14日,6名被扣押企业代表已被巴黎当地法院予以释放。而几天后的10月20日,赛诺菲-安万特诉江苏恒瑞制药抗肿瘤药物“艾素”专利侵权一案,法院也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江苏恒瑞侵犯了赛诺菲-安万特原研药品“泰索帝”的两项发明专利。

尽管有些巧合,但两个事件接连呈现正如中国驻法国使馆在一份简报中的解读:“说明了西方跨国企业正在加大打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时值入世第5个年头,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强,这对中国医药行业徘徊不前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巨大反差,可以想见以生产仿制药为主的中国药企正在和即将面临着知识产权的压力。

无疑,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是依靠自主创新。但不得不承认,现时国内医药企业普遍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我们都已熟知国外花费在一个专利新药的成本,其时间之漫长、费用之高昂常常被人们用来引证医药行业创新的艰难。这正是跨国企业大张旗鼓捍卫其产品专利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在倡导自主创新,企业是主体的当下,这却成了中国医药企业的最大牵绊。据了解,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但是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仅为1.02%,与发达国家8%~10%的水平相去甚远。于是,研发投入更低的仿制药为企业谋生之道看起来便在情理之中。而在现行体制和政策下,只有新药才能获得单独定价权,才可获得更多中间利润。而大部分低水平的仿制药的利润率只有5%~10%。这样的利润在创新所需要消耗的资金和资源面前显得微不足道,也就失去了企业创新的自主性。

没有资金,所以依靠仿制;做仿制药,又无法积累研发资金……医药行业的研发创新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更为严重的是,以企业个体,是没有足够能力摆脱这种循环束缚的,而最终结果是上述的知识产权矛盾无法避免,甚至有更加尖锐的倾向。正如有一个企业告诉媒体的那样,“我并不认为上述事件将打击到国内仿制药的生产,如果有类似的订单,我们依然还会接。这一事件只是提醒我们,在国外做销售,一定要小心知识产权问题。”

我们呼唤医药企业能够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但似乎在现实中却显得不那么容易。尽管中国医药企业有自主研发的压力,他们深知创新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在既有体制和政策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却难以具备创新的物质基础,尤其是在体制新旧交替的现在,旧的发展模式令企业已经形成惯性,身不由己。

国家已经确定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也已经明确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循此思路,企业固然要以主体的身份树立自主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但同时更需要政府不仅能够从体制上保证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地位,更要通过积极引导、支持的政策以及合理的激励方式来激发其最大的创新热情,果真如此,我们或许不必再为出现更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而担心。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SCRIPT src="/include/text_buttom.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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