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望新闻周刊】 电力体改再引关注 新的电改意见引发业界深入思考,有被采访者认为《意见》抓住了三年多来电力体改的难点,“如果能在五年内把这三项完成,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也有被采访者则认为“保守有余、进取不足”。 《?望》文章:在碰撞中寻共识 文/《?望》新闻周刊记者常志鹏 会上意见针锋相对,会下观点激烈碰撞??正在完善中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各方极为关注,业内及各方瞩目的焦点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十一五”的电力体制改革究竟要改什么?二是中国要不要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 上述两点,看似一个是体制问题一个是技术问题,但两个问题同时纠结在一起,让采访中的《?望》新闻周刊强烈感到,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及业内人士似乎一直在求证这样一个问题,即“十一五”期间的电力体制改革,能否排除利益干扰,坚定地向打破垄断的市场化方向继续挺进? 针对深化电力体改新闻发布后引起的一系列“反应”,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望》新闻周刊,目前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还没有到最后定稿和印发的阶段。正是由于听到了专家们不同的声音,有关部门才先后于11月17日、22日在上海、北京召开了两次座谈会,以倾听专家呼声,汇总意见反馈。 电改意见引发怎样思考? 11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十一五”电力体改意见,要求抓住电力供需形势缓解的有利时机,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最为重要的是,《意见》框定了下一步电力体改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 对新发布的电改方案,有被采访者认为“保守有余、进取不足”,甚至认为改革的“调子”被某些利益攸关的大企业“操纵”了;也有被采访者认为《意见》抓住了三年多来电力体改的难点,“如果能在五年内把这三项完成,就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信息中心统计分析处处长杨名舟说,“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本来是前几年改革中的内容,这次把它作为第一项任务提出来,感觉是三四年之后“在原地兜圈子”,没有凸显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目前最迫切需要做的是建立电力市场!《意见》中表述的“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有太多不确定性,几乎可以视为一句空话。实际上,区域电力市场已经试点了一段时间,应该适时正式启动。 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这次通过的《意见》“电力市场”内容较弱。在电力领域,改革就是要将被人为阻隔的买卖双方用市场连接起来。而这个前提就是把输送电和供配电分开,继而建立起有更多“买方”的电力市场。韩晓平疾呼,“电力工业再不能以“行业特殊”和“供电安全”为由,拒绝市场化了。” “目前的改革《意见》的确离‘市场’远了点儿”,一位业内知情专家透露,由于考虑到国家电网的意见,“输配分开”在尚未公开的《意见》里由“推进”变成了“试点”。“区域市场”概念也因为此前“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垂直管理的‘三级市场’概念,最后就成了目前比较模糊的“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的表述。 与以上意见不同的是,一些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抓住了三年多来电力体制改革当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曾任原电力部规划计划司司长的王信茂认为,第一,厂网分开遗留问题涉及的争议金额达到234亿元,值得高度关注;第二,我国虽然提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但东北、华东电力市场在试运行阶段屡被叫停,以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尚未建立;第三,转变政府职能与市场监管仍不到位。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认为,“如果在这五年内,能把这三项任务全部完成,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至于输配分开没有明确,林认为输配分开是“五号文”里面明确的,只是没有确定具体时间表;输配分开就是要将现有的国家电网进行拆分,而在“十一五”期间只是进行输配分开的试点,就缓和了目前的矛盾。他强调,在目前市场机制不充分的情况下,不要急着提出怎么拆。 著名电力专家陈望祥判断,“此番《意见》仍然坚持了‘五号文’的方向,只是速度放缓了。”他解释说,“四年多的新一轮改革实践证明,五号文件是有效的、正确的。根据五号文件,‘十五’期间我国进行了厂网分开的改革,‘十一五’的改革原则不会变,就是要把改革继续下去。要巩固厂网分开的成果,逐步推进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这次的方案有关部门征求过我意见。我认为,‘十一五’的前两年,要把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处理好。后三年主要是要进行农电体改调研和输配分开的试点。尽管步子放缓,但改革是大势所趋,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潮流”。 “五号文”带来了什么? 《?望》新闻周刊在采访中发现:对这一次原则通过的《意见》进行评价,始终离不开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五号文”。 2002年4月,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称之为“五号文”。该文件确定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和总体规划,成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五号文”明确了以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主多分开及输配分开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几年来,“五号文”的实施给电力工业带来了巨大变化和积极影响。”对于这一点,不论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还是行业组织都不否认。 原国家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认为“以厂网分开为主的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大发电公司组建完毕并独立运行,厂网分开基本实现,打破了原国家电力公司发、输、配、售一体化经营的垄断局面,发电领域的竞争态势初步形成,竞争带来的市场活力逐步显现。资料显示,我国发电企业数量从原来的一家变成了目前包括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内的50多家发电企业;电源建设速度加快。到今年年底,预计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将接近6亿千瓦;竞争机制使发电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发电工程造价已经从几年前的5000元/千瓦降低到了4000元/千瓦。 ??南方电网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五家区域电网公司分别挂牌成立,以区域电网公司为主体的输电运营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开始从体制上动摇“省为实体”的行政壁垒,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奠定了体制基础。 ??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开始推进,国家层面的主辅分离已经完成,从事电力规划设计、施工等业务的中央直属企业逐步走向市场,为形成合理的输配电成本和价格核定机制创造了条件。 ??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展开,国家电监会开始履行职责,《电力监管条例》已经出台,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基础产业监管体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在东北和华东区域市场先后试点运行,对试行大用户直购电、电网企业输配业务分开核算等改革创造了条件。 然而,参与“五号文”起草工作的一位官员认为,“按照五号文件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仅是阶段性的,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还很不稳固,继续推进改革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改革进程放缓。厂网分开后,厂网分开过程中暴露的产权纠纷、厂网争议、一厂多制、不良资产等问题仍有很多没有解决;网省公司主辅分离缓慢;国务院批准的《电价改革方案》尚未得到落实,使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受阻,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步履艰难。 改革继续深入难度很大。以“五号文”为指导的改革中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打破“省为实体”的旧有格局,以区域市场为依托在更大的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但受现行财税体制和行政体制的制约,加上区域内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各自外部环境存在的现实差异,尤其是从自身利益考虑,地方政府对实施改革没有积极性。输配分开的改革遇到的也是同样的问题。 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冲突显性化。厂网分开实施后,由于利益驱动,厂网之间在调度、电价和财务结算方面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多;中央电力企业与地方电力企业、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电网企业与大用户之间的矛盾冲突也逐步明显。 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毫无疑问,‘五号文’中规定的‘十五’期间的改革任务没有完成。”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华贲说。 下一步改什么? 按照“五号文”的设想,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厂网分开、剥离辅业、三产等资产重组工作,发电厂与大用户以合同方式商定电价,直接供电等,都是在为改革电价作准备。但《?望》新闻周刊采访发现,“五号文”曾要求的“十五”末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运行新的电价机制并没有实现。 一位几年来一直具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对记者强调:“在新的改革时机面前要明确一点: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决不是另起炉灶。” 按照这种思路,记者采访了几位曾参与起草“五号文”中电价改革内容的专家。归结专家们的意见,电价改革的目标框架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时推进实行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通过经济合同形成电价的方式。 上网电价实行市场竞争,由供需关系形成,并随供需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输电和配电电价由国家根据输电网、配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规定利润水平核定,电价相对固定。销售电价为以上几个环节电价之和,并与上网电价联动,以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但据陈望祥分析,合理电价的形成要依赖构建公平的电力市场,而电力市场的建立前提就是要培育更多的市场“买方”,改变目前不对称的供求关系,而这就必须要进行输配分开的电网改革。 《?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实际上,在厂网分开后,主要的改革工作就集中在电网环节。“五号文”规定的电网改革主要内容是:完善区域电网企业,改组省级电网企业(原省级电力公司);剥离各级电网企业的辅业、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输电与配电业务在财务上分开核算,进而实现输配业务在资产、财务和人员上的分开。 然而据业内专家介绍,尽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组建了六大区域电网公司,但国家电网公司对其下属五个区域电网公司都实行垂直管理,直接管理到下级电网企业的人、财、物,所以在区域范围内统一配置数省电力资源的思路很难推行下去。 基于这些,国际著名大电网专家蒙定中对记者说,应该尽快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改组为各自独立的区域电网企业,全国形成6家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地区输电业务。 韩晓平则强调,同时要加快将配电环节全部资产、人员划转交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负责管理。在区域电网企业和各地方配电公司之间形成“输”“配”间的商业关系。 改革能否绕开“特高压”? 在此番重提电力体制改革之际,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说。在这一次电力体制改革《意见》出台的前后,国家电网正高调进行的“特高压”实验工程遇到了空前的非议。 特高压电网,是指1000千伏的交流或正负800千伏的直流电网。国家电网称,建设特高压电网旨在强化区域间连接,建成之后将大大增强区域间电力的运送能力。 资料显示,200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酝酿建设特高压电网工程,此后不断出现来自业内外的反对声。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至此,著名电力专家陈望祥、蒙定中等多人撰文反对。专家们反复强调,电网并不是电压越大越好。前不久,专家杨名舟更以“中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全面危机”为题,上书高层再次表示强烈反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工程。 杨名舟此次上书,对建设特高压交流电网提出六大质疑。但其核心,与众多专家反对的理由相同:建设“特高压”电网将使国家电网的全国垄断地位进一步强化,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背道而驰! 杨名舟在接受《?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明确表示,不要把“特高压”问题弄成一个纯技术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建特高压电网违背了国务院‘五号文’精神,从技术上形成垄断壁垒,达到全国一张网、巩固和强化全国垄断的目的。” 有关资料显示,改革前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全国电网,同时,拥有占全国近50%的发电装机容量。在电力调度时由于往往出现偏向公司内部电厂的情况,引起电力企业不满。 2002年开始的电力改革把电网拆分为南方电网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内部又分成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东5大区域电网公司,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对5大电网进行垂直管理。在建设区域电力市场试点时,主要推动区域内部省份电力交易。而对国家电网公司定位,主要是区域之间电力交易。目前,跨区电力交易只占全国电力交易总量不到2.8%。 针对垄断的指责,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回应说,建设特高压电网只是电网的一项投资,与电力体制改革无关。 最新消息是,国家电网公司于11月28、29日召开了一个特高压技术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曾经运营过特高压电网的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以及俄罗斯电力公司的代表,以期形成共识,推动中国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 《?望》文章:见仁见智“特高压” 之所以将该不该建“特高压国家电网”放入本期电改专题,是因为这似乎已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尽管从技术角度讲,围绕其也依然存在相当多的争议。所谓“特高压输电网”,是指1000千伏交流或±800千伏的直流电网。目前中国长距离输电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主要采用500千伏的交流电网,美国、俄罗斯、日本、意大利有少量1000千伏交流线路,且多低压运行。 2006年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晋东南经南阳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后,各方开始激辩中国是否应该建设特高压输电网问题。 以国家电网为代表的支持一方认为,建设“特高压输电网”是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和安全”的中国能源供应体系之必需;以电力专家陈望祥、杨名舟为代表的反对者,则在反对上述四个定语的前提下,认为其将从技术上形成垄断壁垒,使很不容易形成的区域电力市场再次走向全国一张网的垄断局面。 如何看待“特高压输电网”建设问题,本刊就此编发了国家电网公司刘振亚、资深电力专家陈望祥的两篇文章,请读者予以明辨。 《?望》文章:国家电网观点:特高压输电是必然选择 文/刘振亚 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前苏联、日本、意大利等国家先后开展了特高压输电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前苏联建成了长达2362公里的115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意大利和日本也先后建成了特高压试验工程。国际经验表明,发展特高压输电,在技术上没有难以克服的障碍,在工程上已具备实际应用的条件。 中国对特高压输电技术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研究表明,发展特高压输电是中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中国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必须发展特高压输电。 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计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3.8万亿千瓦时,2020年达到6.1万亿千瓦时,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能源状况的基本特点是,油气资源较为贫乏,煤炭和水能资源丰富,能源生产和消费分布不均衡。煤炭资源的探明保有储量超过1万亿吨,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北部和西北部地区。水能资源的经济可开发容量超过4亿千瓦,四分之三以上分布在西南部地区。而中国三分之二以上的能源需求集中在中部和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重要能源基地与负荷中心的距离一般都在800公里~3000公里。东部地区由于环保压力大、运输成本高、土地资源紧张,已经不适宜再大规模建设燃煤电厂。要满足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必须建设坚强的电网,实施跨大区、跨流域、长距离、大规模输电,在全国范围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现有500千伏电网由于输送能力不足、短路电流超标等问题,难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亟需发展资源配置能力更强的特高压电网,建设电力“高速公路”。 第二,实现电力工业协调发展必须发展特高压输电。 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中国电网发展严重滞后,网架结构薄弱,电网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不强,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风险始终存在。近年来,中国电源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电网发展滞后的问题更加突出。预计2020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将超过12亿千瓦,比2005年底新增约7亿千瓦。实现如此大规模的电源送出,对电网发展提出了巨大挑战。建设由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构成的特高压电网,能够适应电网、电源协调发展的需要,优化电力布局,有效解决500千伏电网因输送能力不足带来的安全稳定问题,显著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发展特高压输电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同500千伏电网相比,特高压输电能够提高输送容量,增加经济输电距离,在减少输电损耗、节约线路走廊占地、节省工程投资等方面也具有明显优势。1000千伏交流线路自然输送功率约为500千伏线路的5倍;同等条件下,1000千伏交流线路的电阻损耗仅为500千伏线路的1/4,单位输送容量走廊宽度仅为500千伏线路的1/3,单位输送容量综合造价不足500千伏输电方案的3/4。 中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电力负荷的互补性很强。发展特高压输电,加强跨大区电网互联,有利于减少系统备用,获得水火互济、跨流域补偿、错峰避峰等综合效益,节省发电装机;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此外,通过发展特高压输电,促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实现煤电就地转换,既能够为东部地区提供清洁能源,减少煤炭长距离运输造成的污染,又有利于通过集中治理、综合利用,将煤电基地的污染排放控制到最低程度,改善环境质量。 第四,发展特高压输电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特高压输电技术是世界电力科技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特高压输电,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促进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成熟和完善,实现电网技术升级,带动电力和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有利于增强电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电力工业创新体系建设;对于电力发展理论创新、电力企业管理创新也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五,发展特高压输电有利于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建设特高压电网带动了特高压交、直流设备的巨大市场需求,给中外电工装备制造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设备制造企业把握机遇,加强设备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新的技术跨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总之,发展特高压输电,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是中国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发展特高压输电取得重要进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特高压工作,近年来,在政府支持下,我们组织科研咨询机构、高等院校、设备制造企业等有关方面的院士、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2000多人,对100多个特高压输电技术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对关键设备研制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主要在六个方面取得了重要创新和进展。一是系统开展了特高压输电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揭示了中国转变电力发展方式、大规模发展特高压输电的客观必然性。二是全面完成过电压与绝缘配合、电磁环境等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为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工程应用奠定了基础。三是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获得国家核准,完成工程设计并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四是特高压设备研制工作全面推进,形成全套技术规范,完成设备基本设计,研制成功瓷柱式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关键设备。五是开工建设特高压交、直流试验基地和国家电网仿真中心,全面提升特高压输电技术的试验研究能力。六是开展特高压电网规划,研究提出构筑华北-华中-华东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通过特高压直流实现超远距离大容量外送的规划方案。 中国发展特高压输电的时机已经成熟。当前,我们正按照建设“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环境友好、世界一流”精品工程的目标,认真做好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实施工作,计划2009年建成投产。试验示范工程的启动,拉开了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序幕,是中国电力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电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未来,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将以试验示范工程为契机,在华北和华中建设贯通南北的1000千伏输电通道,并进一步发展到其他地区。在2020年前后,建成覆盖华北-华中-华东的坚强的交流特高压同步电网,同时建设西南大型水电基地±800千伏特高压直流送出工程,共同构成联接各大电源基地和主要负荷中心的特高压交直流混合电网。届时,特高压电网传输容量将达到2亿千瓦以上,中国国家电网将成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资源配置能力强的现代化大电网。(作者为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望》文章:资深专家观点:“特高压”需谨慎决策 文/陈望祥 建设“特高压国家电网”不仅是电网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电力工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因而在决策前必须切实地认真地做好前期论证工作,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要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为依据 “特高压国家电网”方案的建设实施,必须以《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发展设想》为依据,而在现行规划对未来5~10年的电网设计中,“特高压国家电网”并未被列入。所以,有关方面如认为该规划需要补充和修正,也要在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后进行,因为其关系到与相关产业(如煤炭业运输业)间的协调问题。 比如建设“特高压国家电网”的前提条件是否落实问题。 据悉,建设“特高压国家电网”的思路是“以晋陕蒙宁煤电基地和西南水电开发为契机,建设坚强的特高压国家电网,将其电力输送到电力需求较大的华东地区,以满足西部和北部基地远距离电力外送的需要”。 而事实上,在晋、陕、蒙、宁严重干旱和荒漠化地区建设大型煤电基地正面临严重的水资源紧缺困扰。据中国煤矿规划研究院调查,全国13个煤炭基地,98个已开发,正开发和待开发的矿区有70%矿区缺水,其中40%严重缺水。据了解,电力规划设计部门在调查大火电厂水源时,往往只取得当地地方政府甚至地、县一级政府的一纸承诺,而没有报请中央授权的水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所以一些大型煤电基地的建设条件是不落实的。 同样,华东电力市场能否大规模接受来自晋陕蒙煤电基地的电力也需科学论证。我国电力行业一些老领导曾认为一个区域接受外来电力不能超过该区域总装机的30%,而华东已接受西部水电,到2020年将达到其总装机的20%~25%左右,何况华东地区现在已经开始大规模地发展本地区的核电,天然气发电和沿海沿江港口的煤电,有多大的空间可以留给晋陕蒙的煤电,需要作科学的经济论证。 也就是说,“特高压国家电网”存在的前提条件,并没有完全落实。 其次是在什么范围什么层面优化资源配置。 诚然,国家电网承担着“优化资源配置”的责任,但这一责任,并不必然局限于全国范围,也不必定从西部和北部大规模输送到中东部地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东部用电需求量较大的地区(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可以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可以大力发展核电,天然气发电,甚至利用进口煤炭发展煤电。 因而资源要优化配置,首先要看资源落不落实,能不能利用,经济不经济,以及是否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必须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 与此同时,必须对与特高压电网建设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技术经济比较,包括特定区域内输电与输煤方案哪个更经济?线路走廊是否真正能少占土地?输电容量的具体论证比较等,而不是泛泛地拍脑袋下结论。 其中业内人士对特高压的系统稳定性和有关国际经验的说法存在质疑。 比如安全可靠性。有关特高压输电的一些宣传认为其可以“提高电网安全性和可靠性,联系紧密的国家电网形成后,有利于实现分层分区供电,从根本上解决跨大区之间500千伏弱联系带来的动态稳定、低频震荡等问题。特高压直流输电与特高压交流电网相配合,可以避免出现受端负荷中心直流多落点可能带来的系统稳定问题。发展特高压电网可从根本上解决系统短路电流超标问题,提高电网安全水平,还可以为东部核电站建设提供坚强的电网支撑等。 对此,必须组织电力系统内外的专家,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和比较:如跨区电网是不是一定需要联成紧密的同步电网?是否只有建设“特高压国家电网”才能解决系统动态稳定和低频震荡问题?采用特高压国家电网方案在受端电网可以减少多少落点?是否只有发展“特高压国家电网”才是“根本”上解决系统短路电源超标问题,还有没有其他技术措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还有就是在现有的500千伏、330千伏超高压电网头上再罩一个“特高压国家电网”将对现有电网是只有好处,还是也有坏处?联系紧密的同步电网是否会产生像美加大停电那样的大电网运行安全问题等。 再比如如何看待特高压电网的国际经验。 有关“特高压国家电网”的宣传中有这样两段话:“特高压输电技术一直受到国际上普遍关注……上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苏联、意大利、日本等国家先后制定了特高压输电计划,其中苏联和日本分别建设了百万伏级输变电工程(目前降压至500千伏运行)……”;“国际大电网组织(CIGRE)专题工作组在综合分析各国特高压技术的研究工作后指出,特高压技术没有难以克服的技术问题。”国际大电网组织和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通过对±800千伏、±1000千伏和±1200千伏等级直流输电的研究表明:±800千伏级直流输电是可行方案。 这两段话中需要研究的问题是:一,从上世纪60年代以来历经半个世纪,国际上为什么仅少数国家制定了特高压输电计划,其中只有苏联地区和日本付诸实施。而目前,苏联地区的百万级特高压输电线路降压运行,这是什么原因;二,CIGRE和IEEE的研究恰恰说明特高压输电技术是已然成熟,虽“可行”但不一定“必行”的方案。 两点结合起来看,正说明如实施“特高压国家电网”的计划,必须慎之又慎。(作者为原中电联秘书长、资深电力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