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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紧锣密鼓 确定房地产调控五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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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7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自今年五月中国建设部发的一系列紧锣密鼓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后,建设部五日通过中国官方通讯社再次发声明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并确定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五大重点。

统计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四点二,明显低于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房价上涨幅度总体趋缓,六月份七十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百分之五点八,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三点三个百分点,与上月持平。特别是去年初房价上涨过快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城市效果比较明显,上海已连续七个月下降。

  建设部认为,今年上半年住房需求调节效果初步显现,投机性购房基本得到遏制,投资性购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

  并指出,针对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确定五大重点。第一,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各地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九十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同时,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百分之七十。规范外资进入房地产产业行为,控制短线热钱炒房,提高了炒房成本。

  第二,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明令地方政府开展住房状况调查。今年九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具体空间布局、项目用地和建设进度安排。

  第三,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并规定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第四,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二00六年年底前建立。

  第五,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制止片面强调以地生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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