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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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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八部委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宣布,将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专项大检查,这也是节能减排任务写入“十一五”规划之后最高级别的一次全国清查。 

  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电监会将组织实施这次专项大检查,并组成8至10个检查组对部分地方实地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和区域性较强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地方政府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方面的情况。包括完善差别电价;清理和纠正在地价、税费等方面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污染物减排和新建项目方面的情况;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政策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同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一季度黑色、有色、化工和非金属四大耗电行业用电同比增速提高,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42.2%。

  该报告还指出, 今年一季度,以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及建筑业投资为代表的高耗能行业用电需求增长尤为明显。其中,钢铁行业用电量增长率29.0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6.54个百分点;建筑业用电量增长率为20.8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95个百分点。

  发改委表示,检查分三阶段进行:地方自查自纠,5月下旬到6月中旬;国务院派组检查,6月底完成;专项大检查总结。

高耗能企业成赚钱大户 调控压力悬空

  半年将逝,宏观经济虽在工业车头的带动下全速向前,但借助的仍是“高耗能”的老牌车轮。研究建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以降低能耗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所公布的资料,在工业生产中,重工业增加值的增幅在1~4月要远高于轻工业和工业整体的平均。从实际利润上看,1~2月份,新增利润前五大行业为钢铁、电力、化工、石油加工炼焦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除最后一个行业外都是高耗能行业。而去年同期新增利润前五大行业中仅有色金属、电力等两个高耗能行业。

  “现在我们还在持续着‘十五’末期的经济增长方式,环境成本内在化”,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日前在参加科博会时指出,“耗能资产的快速积累使我们站在了能源的十字路口。”

  如其所言,一季度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已经带来能源的快速消耗。近年来,钢铁和建筑业用电量增长率是稳步上升的,有色行业和建材行业用电量基本稳定在较高的水平上。这些行业用电量在今年一季度又有大幅度的增长。以钢铁行业为例,用电量增长率29.0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6.54%。

  经济一方面增速喜人,另一方面是高耗能行业逐步抬头,这使得发改委在本月下发《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之后,又联合八部委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年中宏观调控已是箭在弦上。

  “现在存在一种悖论,行政调控信号十分强烈,”陈清泰表示,“但这种信号压力却往往只停留在政府层面。”

  这从企业微观运行层面也可窥测几分,随着企业成本压力的减轻和利润的增长加快,新增的投资势头已经呈现内在驱动的特点。一个表现就是,在连续数月固定投资反弹中,信贷资金的增速较以往远低于固定投资增速。这表明在利润驱使下,企业动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比较明显。因而,调控政策在对市场行为的干预效力往往要大打折扣。

  5年内,完成20%的能耗降低目标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副主任周伏秋看来,打好基础、健全支持政策和采取专项行动是目前节能降耗的可能政策选择,必须用足财政、税收、价格和金融四大杠杆,研究建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

  “石油价格还没有完全接轨,资源价格也过低,高耗能与低效率相叠加,国家有必要实行燃油税。”陈清泰也表示说。

  “要加快修订《节约能源法》,并在节能法中明确提出中央和县级以上的地方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周伏秋表示,“整合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的办法来带动更多银行贷款对节能项目给予扶持。”

  另外,目前CPI已经面临突破3%的压力,如果今年实行资源价格调整,对现有偏热的经济所带来的冲击还未可知。就此,陈清泰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认为,现有物价水平里面应该还有资源涨价的空间。

供求逆转 煤炭产能或将过剩

  继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引发多次宏观调控后,这些行业的上游资源性行业??煤炭也将在今后两年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或进入产能过剩周期。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一份报告对此表示担忧。

  煤炭产能迅增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今年《煤炭行业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指出,由于前几年煤炭行业产能持续大幅度增加,煤炭行业出现供大于求的趋势,根据煤矿建设周期,预计2007年、2008年新投产能力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产能增长快于煤炭需求的增长,煤炭行业或进入产能过剩的周期。

  这份报告称,今年一季度全社会煤炭库存比年初有所增加,煤炭市场价格稳中趋降,煤炭供需总体处于平衡状态,但供大于求的压力进一步增加。这主要是由于电煤企业协议成功签订,煤炭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改变了去年下半年煤炭生产的紧缺局势。而随着冬季的过去,煤炭市场需求趋淡,但市场供应量却一直增加,全社会煤炭库存1.48亿吨,比年初增加359万吨、增长2.5%。这主要是由于煤炭行业产能近两年增加迅猛之故。

  根据历史数据,2002年到2005年之间,煤炭产业投资年均增长50%。2006年煤炭采选业投资完成额1479亿元,增长27.2%。迅猛增长的投资使煤炭产能持续大幅增加,2002年至2006年,新投产产能为6.66亿吨左右。报告也指出,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和资源整合在内的全国煤矿在建规模高达11亿吨左右。虽然国家的宏观调控减缓了煤炭行业产能增加的趋势,今年一季度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仅4.1%,比去年同期增幅57.4%和全年增幅27.2%,均有较大回落。但根据煤矿建设周期,预计2007年、2008年新投产能力仍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前几年在煤炭价格上扬刺激下的产能快速增长的积累效应正在释放,煤炭行业由上一个产能紧缺周期或将进入产能过剩周期。

  而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01年~2006年10月,我国煤炭行业已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05亿元,绝对量比前9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投资总和还多555亿元。

  成本高企运力不足

  煤炭生产供大于求的另一个原因是,国家对高耗能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大,传统能源需求型企业受到抑制,煤炭总体需求增长平稳,低于煤炭产能和生产的增长。国家煤炭进出口政策的变化,以及汇率变化导致的人民币国际购买力的上升,刺激了煤炭进口市场,使得进口煤炭量大幅增加,煤炭进口在今年一季度首次超出出口,由上年同期的净出口789万吨转变为净进口289万吨。这一转变过程也导致了国内煤炭消费市场供求关系的转变。

  在煤炭生产增长大于需求增长的同时,煤炭价格却受到政策性成本增加和运力不足的双重困难,发改委预测煤炭价格仍持续处于高位。报告称,由于山西等地方政府开始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策性收费,煤炭生产成本将大幅提高,初步测算将增加70~80元/吨,此外尚有土地使用税的增加。高价抑制了市场对煤炭的需求,也导致煤炭行业增加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报告称,未来煤炭生产的主要调子仍是以需定产和以运定产。这将使前几年积累的煤炭产能过剩效应难以在短时期内化解。

[此帖子已被 大国寡民 在 2007-5-29 10:25:0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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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9 1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改委:各地自定的高耗能产业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针对高耗能企业盲目扩张的抬头,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必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手段,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

紧急通知称,进入2007年以来,国内能源供应,特别是电力供需矛盾总体缓解,高耗能行业又开始在一些地区盲目扩张,一些地方政府还违反产业政策规定,出台了一些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高耗能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致使今年一季度大多数高耗能产品的产量增长幅度都在20%以上,其中粗钢产量增长22.3%、铁合金增长44.4%、电解铝增长36.6%、焦炭增长23.7%、电石增长34.1%;某些高耗能行业投资增长幅度居高不下,给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增加困难。

为此,发改委要求,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范高耗能项目投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从严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禁止违规审批(核准)、备案。严把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特别是新上高耗能项目投资关。各地区要针对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从严查处违反产业政策规定、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高耗能项目。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坚决取缔违规出台的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出台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坚决废止。严禁通过减免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盲目上项目。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凡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优惠政策措施,要一律予以废止。

另外,发改委强调,各地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尽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对于违规盲目扩张和不按期淘汰落后高耗能装备及产品的企业,电力供应企业有权依法停止供电。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高耗能行业建设项目,不提供授信支持,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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