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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tter9988

抛砖引玉,也谈天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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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福探的分析。我现在对所谓专业人士的分析也非常不感冒,当初就是听了所谓专业人士的分析,没有买重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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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6: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生物制药一点不懂,我买天士力的理由是其中药产品,生物药、中药粉针(本人没用过哈)只是额外的事。实际上我们购买股票应该相信企业的管理层,不要认为自己超过管理层,不然就没理由买入其股票。天士力管理层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我认为至少是中上的水平,能把丹滴这种配方如此普通的药做到现在这样。就如我这里的吉利集团在当初其董事长决定进入汽车产业时给人们带来的震惊,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下谁不认为其决定危险性,几乎是死亡的决定,事实证明绝大多数人是错误的包括所为的大批专家。不要认为自己比好的管理层还了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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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天津日报报道过有位颜姓的国家级名老中医和天士力合作的事,记的是说其治疗糖尿病的配方“消糖散”经过多年的合作开发,已经完成临床,快要上市。可看遍机构报告除了生物药,粉针就是没这个消息。福探知道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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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自己搞不清楚,但是想象空间大的,配置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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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9: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8月初的一个访谈:

......

闫希军:去年,我们把在研产品削掉了1/3,放缓了1/3,另外的1/3加快了。我认为,在研究过程中失去市场价值和科学性的产品,就应该停下来。而颜老这两个方子在我们的产业化项目里是属于加快的。经过天士力研究院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消糖方”已于2005年7月完成临床研究并申报生产,预计今年年底前将获得新药证书。“醒脑方”现已完成Ⅱ期临床研究,预计明年年底将获得新药证书。借助我们充足的产业化条件,在保持药性不变的情况下,根据消费者需要,将推出多个剂型,“消糖方”可能会采用冲剂和微丸剂,“醒脑方”用的是最好的滴丸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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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09: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在的是摩托车行业,我们公司在90年代一度作到行业第一的位置,但现在已沦落至二流水平,而现在的摩托车老大为江门大长江,产销量为行业二、三名之和,但是90年代的大长江是什么样子的呢?

专心做技术,用心抓质量(质量是向日本摩托车制造水平学习)。

要知道,90年代摩托车行业可是数量为王的年代,只要能够生产的出来,就不怕销售不出去,就能赚取高额利润,我们公司产品最好销售的时候,曾出现过摩托车打不着火,消费者也愿掏钱购买,再回头维修的情况。可是,当时的大长江坚决以产品质量为公司经营第一要素,不去追求当时所谓的产销量,赚取那些不该赚取的利润,这一点配件供应商最有体会,有一个当时在国内一流的离合器供应商,在我们公司应该算是优秀供应商了,基本上没有什么质量问题,但是他们说一年内大长江的质量反馈会有几十起,占到他们全年总数的50%以上。

经过90年代的扎实努力,终于在行业完全市场化的竞争下,供过于求的局面导致全国摩托车行业同质化产品不再具有竞争优势下,大长江公司脱颖而出,连续四年成为行业第一,并且优势越来越大。

对比一下现在的天士力,就象是90年代的大长江,这就是我现在愿意持有天士力的原因。

大长江一款豪爵钻豹,年产几十万量,比我们全部车型的年产量都多,这就象复方丹参滴丸一样,一个普通药品,却作到全国第一,而且遥遥领先,如果这个企业没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这样吗?其实,这才是企业的本质,这才是企业永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

当然,持有天士力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象福探所说,如果追求短期的效益,不要去买天士力。如果没有对企业深层次的了解,如果自己对企业价值的认知与企业发展的战略、理念不一致,那最好不去持有这样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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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们不了解的业务,该如何考究呢?

我的体会,去观察他的团队,考察其经营历史。一切都会让你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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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探的这句话,心有戚戚焉,是这样的。观察企业的日常行为,是研究企业的重要手段。听其言,观其行。

评价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是要 保持公正客观,做到不偏不倚。 真理是越辨越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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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5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项目重要,看人更重要.

不要把别人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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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id=Title>发改委:中国国家药品定价原则酝酿调整 </DIV><DIV> 新华网上海9月15日电(记者 季明)中国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副主任卢风霞15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说,现行国家药品定价原则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目前正在探索将药品临床价值列入定价因素。

根据中国法律,国家对列入医保报销标准的药物和带有一定垄断性、特殊性的药物实行政府定价。现行药物定价原则比较强调弥补生产经营者的合理成本,体现市场供需关系。此原则虽然整体合理,但在实践中却可能产生价格“逆调节”现象,即大量质优价廉的廉价药因利润不高而无人愿意生产。

卢风霞说,将药物临床价值列入定价因素,就是要综合考虑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依从性、方便性等因素。除此之外,今后药品定价因素可能还将包括创新程度、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国际比较参考等。

今后中国新药和仿制药的定价也将基于不同原则。新药定价侧重于效用评价、成本评价、国际参考、定期审批等;仿制药定价则将参考代表品定价、差比价系数、首先仿制、规模定价、优质定价等因素。

卢风霞说,通过药品定价原则的不断完善,希望能达到促进药品创新、促进药品合理开发、促进合理用药、促进公平合理竞争、促进费用节约等政策目标。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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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08: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改变或许对天士力是个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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