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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福尔莫斯

天士力(600535)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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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4 18: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复方丹参滴丸申请FDA的临床试验的“治疗指针”是冠心病治疗后的预防维持"

如果以心血管终点事件为主要指标设计III期临床试验,恐怕非常昂贵,前后耗时起码3-5年

首先病例数可能很高,我公司同类试验的病例数高达18000例,每例费用估计超过7000美元,如果能在多中心国际临床试验中尽可能多使用中国的病例,能大幅降低费用

估计需要引入战略合作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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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4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name好!

我从孙博士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复方丹参滴丸的III期临床只做300-400例,估计花费总额在3000万美元上下(绝对不会有上亿美元)。这也许就是FDA对复方丹参滴丸的“让步”吧!所以,前美国FDA主任到天士力去过后说了句“……你们现在唯一缺的就是一位强势的熟悉FDA的人士”。正象孙博士所讲,FDA并不神秘,它更注重的是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FDA的人也是人,他们是很讲道理的。但在你不熟悉其之前,它给你的似乎只有神秘和高不可攀。

引入战略合作者是肯定的,但不是由于临床试验费用的问题,因为到时候打开美国市场,需要当地的经销商。

[此帖子已被 福尔莫斯 在 2006-7-14 18:39:1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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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5 23: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把“天士力讨论”的贴子拷贝了下来,打印成A4纸,共94页!先研究两个月再决定。

真的想为论坛贡献点什么,但没有拿得出手的见解,请各位原谅。

谢谢这里各位,谢谢福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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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我们天津天士力集团10多年前研制生产了一种叫养血清脑颗粒的产品,后来获国家专利并申报为国家中药保护产品。可是去年底以来,我们发现,市场上又出现了东莞万成公司生产的同样产品,不仅在低价销售,而且还提供虚假临床试验报告,申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这对我们的产品及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是一种恶劣的侵权行为。

天津天士力集团

一种药品已由一家公司研制开发,获取专利,并获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可是不久之后,却发现另一家公司在生产同一种产品,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后者还堂而皇之地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为顺利通过中药保护品种申请,这家申报企业??广东省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成公司)竟然与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医院联手炮制了一份虚假的临床试验报告。

侵权产品违规申请中药保护

养血清脑颗粒是一种治疗因慢性脑供血不足引起的头晕、头痛、失眠等症状的冲剂,1993年1月,由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独家研制生产并获得国家专利,是1996年经卫生部批准生产的三类新药。

为了进一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天士力集团把养血清脑颗粒申报为中药保护品种。2004年12月16日,该产品被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批准为中药保护品种,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保护期为7年。

8天后,也就是12月24日,万成公司声称自己研制了一种产品,名字也叫养血清脑颗粒,并取得了药品批准文号。

万成公司的行为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2005年8月3日,天津市药监局查明事情真相后发文指出:万成公司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在多个省市低价投标,此举严重冲击了天士力的市场,众多客户要求天士力集团退货和补足差价,使天士力集团年销售额近2亿元的养血清脑颗粒蒙受了巨大损失,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影响极为恶劣。

2005年7月,万成公司授权广东华康医药发展公司用其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参加了湛江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并签署购销合同。此举遭到了药品监管部门的查处。2005年12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做出处理决定:广东华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与天士力集团发明专利相同的、由万成公司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然而,万成公司公然违反《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规定,于2005年7月11日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递交了中药保护申请。

药品未到临床数据就已出炉

那么,万成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申报中药品种保护的呢?要申报中药品种保护,就必须提供实事求是的临床研究报告。当时万成公司的临床数据是由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医院提供的。

江西省药监局注册处负责人刘小俊告诉记者,省药监局于2005年12月、2006年2月先后两次组织注册处、安监处人员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专家、九江市药监局、瑞昌市药监局人员组成调查组,到现场核查。结果表明,瑞昌市人民医院提供的临床报告纯属造假。

调查显示:根据要求,瑞昌市人民医院应完成养血清脑颗粒75例以上治疗组和35例以上对照组的临床研究,万成公司供给的养血清脑颗粒临床验证用药于2005年7月28日经瑞昌市人民医院验收入库,数量450盒。该院中医科医生因私用领取2盒,库存实际为448盒。这批研究用药至今未用于临床研究。瑞昌市人民医院给江西省药监局办案人员现场提供了6份养血清脑颗粒偏头痛临床观察病历,其中1例受试时间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且6份病历均无原始检验报告单,为不规范病历。

瑞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该研究临床验证负责人周庆兴向调查组承认,在临床验证课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将养血清脑颗粒治疗偏头痛的临床验证小结“提前完成”了。

瑞昌市人民医院院长刘成在接受采访时不得不承认造假行为,但他反复强调,这是周庆兴受朋友之托讲义气的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但这个说法无法令人信服,因为假临床报告盖的是医院的公章。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万成公司是否知道瑞昌市人民医院的临床数据是假的呢?据江西省药监局的一份情况汇报表明,瑞昌市人民医院于6月就出具了临床试验报告,可是万成公司的验证用药却是在7月才供给瑞昌市人民医院。其中奥秘,不言自明。

2006年5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文,“确认江西瑞昌市人民医院2005年6月30日出具‘养血清脑颗粒治疗偏头痛的临床验证小结’为造假行为”,“决定不批准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养血清脑颗粒为中药保护品种”。然而,天士力集团一位姓李的经理告诉记者,万成公司的违规产品依然在生产、销售。

以上种种事实表明,万成公司为达到非法仿制生产养血清脑颗粒的目的,不仅对天士力集团构成侵权,还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与医院联手提供虚假临床资料,欺骗国家主管部门。

评审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保护驰名中药产品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我国中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和国际竞争潜力,我国在“九五”期间就制定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但是,我国的中药保护体系、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的制定还不健全,与国际标准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致使我国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国际上一些跨国制药集团加紧了对中药产权的占有和扩张,国内一些企业也竞相仿制著名中药产品,这两方面因素使得国内中药领域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混乱局面。如果任其发展,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良性发展将无从谈起,国际化之路也将阻力重重。

专家指出,中药产权保护工作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正当的企业竞争是技术创新层面的竞争,应该有利于推动科技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不是通过造假骗取文号,侵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进行不正当的市场倾销,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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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福兄对上述事件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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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福尔莫斯在这里,先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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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ggp:

上述报道从哪里转载?如果属实,那么这也就解释了我许久以来的一个疑问:养血清脑在突破了2亿/年销售额后为何没有继续保持放量增长的势头?这宗事件的水落石出,有助于天士力养血清脑颗粒的继续放量增长。

吃猫的鱼:欢迎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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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严查中药品种保护申报造假

据悉,近日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下文终止了广东某制药公司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申报中药保护的请求,并给予退审处理。

据了解,广东某制药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11日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上报申请其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为中药保护品种,国家药监局经过反复查实,该公司在其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在未做一例病例的情况下,编造了临床试验资料。


记者追踪了解到,“养血清脑颗粒”本是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专利产品,早在2004年12月16日就已经批准为独家中药保护品种。不顾《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规定,广东某制药公司还是以各种手段强行仿制了此专利药品,进行养血清脑颗粒仿制药的生产和销售,更不择手段地申报中药保护品种,最终被国家药监局查实为严重的申报造假行为。

此前,国内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的情况就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上一些著名制药跨国公司加强了对中药知识产权的占有,而国内企业竞相仿制一些中药著名产品的现象更加重了知识产权的混乱状况,长此以往,将非常不利于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良性发展,更将严重阻碍本已十分艰难的中药国际化之路。

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经由此次事件,业内专家不禁发出这样的呼声??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到了必须引起全社会重视的时候。我们认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应该在技术创新层面的竞争,应该有利于推动科技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不是象该公司这样通过造假骗取文号,侵占其他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进行不正当的市场倾销、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这种性质恶劣的非法造假行为,将会极大地阻碍整个产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保护驰名中药产品的重要方式,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针对一些造假行为, 国家药监部门的查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已经能够举起执法“大刀”,对过去涉及产品专利侵权的企业不规则行为一查到底,并给予纠正。极大地维护了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的公平与公正性,为优秀的中药企业与产品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悉,为了保护专利企业权益,更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药监部门的相关调查和处理也正在进行中。记者将根据事件发展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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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士力公布了2006年半年报,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EPS:0.27元/股,同比增长11.3%,每股净值:4.56元/股

这个业绩在预料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其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的比例在进一步缩减,即使剔除合并的商业企业因素外仍然如此,这与公司近年来会计收益增长的方式是一致的;同时,医药工业的增长了13%多,公司仍然处于与前些年一致的平稳发展阶段,或者说在投入期内的发展阶段。

值得关注的几点:

1。公司的系列新药即将陆续获得批文。报告披露:已有10余项完成临床试验,处于申报新药批文阶段。该公司从去年以来,基本上还没有获得新药批文,使得很多投资者失望,股票进进出出。另一方面,公司在药品知识产权方面日益与国际接轨??以专利来作为主要的药品保护利器,这在中药企业里是很少有的。

2。产业结构进一步清晰。公司产业结构方面,从本期来看将主要包括:现代中药和生物药。收购了一家流感疫苗企业,将与上海天士力的尿激酶元项目,逐渐确立生物药的另一天地。这是该公司发展思路的另一重大问题,这里先不展开分析。我认为,这是深思熟虑和有战略眼光之举。

3。OTC市场开拓还待观察。公司今年以来收购了两家异地医药商业企业,主要是为了获得相关渠道。但公司此举仍然不为外界所了解,相关事项目前还不好评价(很多方面也似乎不甚透明)。从会计数据来看,初步效果还是不错的。

要知道,这些都是在今年上半年医药行业处于历史最差景气之际取得的。也许很多事情要过些年才能更清楚得了解其真正的意义。

今天还公布了另一家西药企业??恒瑞医药的半年报。如果仅仅比较会计报表,恒瑞的显然要优于天士力的,但我认为这里需要明白一个事实:恒瑞是一个在“收获期”的报表,而天士力仍然是在一个“投入期”的报表,两者不可比。但如果从产业、公司潜在竞争优势角度看,两者的前景就不在同一线上了:恒瑞还是个未来前途未仆的企业,通过上市6年来经过长期的投入,抓住了细分行业的一个机会??抗肿瘤仿制的契机取得先期性进入,但这对公司长远战略来说还谈不上什么决定性的意义;而天士力上市只有3年,是在准备一个大事业??将中药国际化、现代化。两者的差别在目前是暂时的,在数年后也许会完全倒过来。

[此帖子已被 福尔莫斯 在 2006-7-19 10:14:4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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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探可否对收购疫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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