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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petter9988: 我个人理解阎总的意思,在目前药材资源数量下降、中药企业产能扩张的情况下,某个中药企业是不具备大展的条件的,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只有在技术档次拉开距离、淘汰很多弱小耗材重的中药企业后,真正的具有显著差异化要素的中药企业才能占据长期、有限的药材资源,才具备大发展的条件。这个条件不能从某个企业暂时的状况看,而应从整个行业的资源配置情况看。至于哪一年“大发展”,不是规划计划出的,而是要跟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和资源配置情况来定。 回iexiao: “复合专利”是一种专利保护策略,通常包括核心专利外围专利等组成。为了防止竞争对手仿制,设立了从配方、剂型、相关工艺等各种环节的专利权,使模仿者无法从类似的方法上来制造。比如粉针,运用复合专利后,模仿这就饶不开方方面面的许可限制(哪怕是局部改进型的创新),放弃仿制。复方丹参滴丸就是成功的典范,至今全国没有其它厂家能够通过类似的仿制改进来生产类似或其它剂型的同类药。 在产品的专利化方面,天士力是中国药企当中做的最好的,也是最与国际医药大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接轨的中国制药企业。这也构成了该企业无形资产的积累。也许只有时间能显示这种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
[此帖子已被 福尔莫斯 在 2006-8-1 18:20:51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