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value 发表于 2008-1-17 21:30:50 :
看到TBTB的热情分析,我偶然回复不同意见,似有得罪之嫌,干脆另劈蹊径,再开一帖,只分析指数,不分析个股,好与TBTB万紫千红,相映成趣。
何来“得罪之嫌”?难道我说了句“不同意……的看法”就成了“得罪”? 看了老兄的分析,发现这次你我没有分歧啊?按你的说法,可是不多见啊。难得难得。 既然如此,何必又开一贴?题目也相同?好象是在唱对台戏似的。如果观点完全相反还好,可惜现在是同一战壕。所以,欢迎到我的那贴里讨论,这样便于集中, 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