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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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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1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DIV class=t_msgfont> 2009年05月07日15:56 新华网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订中医诊疗常规、出入院标准、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培育、培养一批名院、名科、名医。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开展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加强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整理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总结中医药学重大学术创新规律。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设立一批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形成技术规范。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二)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推动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需要,规划发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中医药高等教育结构和规模,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按照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施教,强化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和基本实践技能培养。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国家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

  (三)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造就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一大批中青年名中医。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四)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褒奖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

  六、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加强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研究,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二)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七、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就医条件,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医药人员素质。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民族医药继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八、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大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创造良好传习条件。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开展的传统医药活动,进一步开展与外国政府间的中医药交流合作,扶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援助、政府合作项目中增加中医药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对外宣传,促进国际传播。

  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

  (三)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四)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订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五)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加强中医药行业统一规划,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制度。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加强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国务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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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8 0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这是新时期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几千年来,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和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医学的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未能有效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有的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这些问题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难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影响了中医药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意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性决策。《意见》提出,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意见》强调,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民族医药发展,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这既是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明确要求。

  政府是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体,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逐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是振兴和繁荣中医药事业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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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7 23: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发展?

哪些关键问题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发展?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与中药企业负责人一起学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查找问题,为推动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提出建议。

  中药审评注册要充分体现中药特色

  《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按照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

  与会代表认为,中药的审评和注册如何充分考虑中药的特色,按照中药的自身规律来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要扭转用西药的思维和标准对待中药,这个问题不解决,‘中药注射剂事件’还会出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关彦斌说。

  对传统经典名方的注册管理是与会代表集中反映的又一个问题。大家认为,这些经方药已经过了数千年的临床使用,证明安全有效,完全没有必要再让“小白鼠点头”。

  据悉,当前,张仲景《伤寒论》中所记载的217经方在日本已经全部被制成汉方药成药,并享受免检待遇;我国台湾也将其制成了复方颗粒剂,同样不需临床试验。在韩国,10部传统经典著作里的方子也是可以不用“小白鼠点头”通过审批的。

  中药注册应对传统中药、现代中药、植物药实行分类指导,制订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不能完全按照西方西药的注册办法来管,尤其是对待中医经典名方,应简化程序,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规律的中药审批体系。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目录等应体现中西医并重

  《若干意见》提出,“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代表们指出,中药独家品种是科技创新的成果,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采购应体现国家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体现中西医并重。

  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江说,国家鼓励创新,企业研发一个新药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投入上千万乃至上亿元资金,若进不了医保,有好疗效的中药产品就不能被群众广泛使用。

  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集团董事长雷菊芳建议,基本药物目录应每年将中药民族药的比例增加10%,最终达到中西药各占一半,真正实现中西医并重。

  优质要优价,鼓励好药材生产好中药

  《贯彻意见》提出,“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设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合理调控、依法监管中药原材料出口。”

  “中药价格问题是制约中药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很多中药企业负责人指出,现在的药品定价机制,不利于用好药材做好药的企业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处于有利地位。

  “招标采购‘越便宜越好’,每年还要降价;进入基本药物名录的药品每年要降价15%~20%。无利甚至亏本,使得企业难有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空间。”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梅群表示。

  一个六味地黄丸,目前国内800多家中药企业都在生产,所用药材质量不同,售价也从一元多到十几元不等。有代表指出,六味地黄丸按照药典标准投料,成本价至少也要7元~8元。但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价格低的产品更有优势,以致出现知名中药企业退出招标的现象。

  关彦斌指出,中药与西药不同,药材因产地不同、采摘季节不同、入药部位不同、炮制工艺差别,疗效会有很大差别,若都实行一个价格,实际上限制了中药产品的质量,也就限制了中药的疗效。他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放开价格,提高药品检测标准,提高门槛,而不是简单地限价。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表示,中国中药协会将对此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中成药价格建议,以保护用[FS:PAGE]好药材生产的好产品。

  还有代表提出,要重视道地药材的生产,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规范药材种植,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闫希军建议,政府应调整中药产业的税收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实行中药种植企业免税政策,对中药产业进行大力扶持。

  壮大民族医药产业要扶优扶强

  《若干意见》指出,“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

  我国中药企业2000年前不到900家,现已达到2000多家 。去年全国医药销售额8000亿,中药只占1800亿。“没有实力作后盾,就没有话语权。”梅群建议,加强全国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布局,重点“扶优扶强”。朱雁也建议国家出台政策,促使中药企业整合,重点支持体现中药特色的大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尤其是中药饮片行业,目前大部分为中小企业,由于饮片利润低,制假掺假现象严重,“劣药驱逐良药”,比如,山麦冬已经挤占道地药材浙麦冬市场,成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常用品种。与会企业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有利于形成全国性大企业集团的优惠政策,统一饮片标识和包装标准,逐步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及在道地药材产地集中加工。同时,加强整顿,加强企业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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