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碳交易的“中国路径” “碳交易”欲解气候变暖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加剧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对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绝不能动摇,行动绝不能松懈。”2008年11月7日,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共同举办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 显然,尽管全球金融危机“肆虐”,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依然是眼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据悉,来自70多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企业、学术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共600多人,参加了此次“高级别研讨会”。 而在此前的10月29日,中国政府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这表明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态度和积极行动。 毫无疑问,由于温室气体效应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和恐怖主义威胁、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一样,成为人类社会的“公敌”。事实上,恐怖主义、金融危机不过是人类的“手足之疾”,而全球气候变暖才是人类的“心腹大患”。如何应对气候变暖,已成为各国共同面对和解决的“头等大事”。 2007年初,世界经济论坛等机构在日内瓦发布的“2007年全球风险”报告称,气候变化将成为21世纪全球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由全球变暖造成的自然灾害,在今后数年内可能会导致某些地区人口大规模迁移、能源短缺以及经济和政治动荡。 事实上,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自身活动引起的。一方面是人类使用化石和生物质燃料,直接向大气排放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即温室效应);另一方面,对森林大面积的砍伐,使得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植物大为减少。 因此,在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形势下,建立低碳消费模式,已是世界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途径。 今年11月5日,首次发布的《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以“碳”这一可定量分析要素作为硬性指标,对经济活动加以监测、识别和调控,建议国家以省级为单位推行“碳源?碳汇交易制度”。因而,“碳源?碳汇交易制度”即碳交易,成为应对气候危机的基本措施之一。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早在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就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并对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进行了分解和落实,但对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提出减排要求。 为促进各发达国家有效地落实减排指标,《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即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其意义在于,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机制在本国以外取得减排额,通过“境外减排”缓解其国内减排压力,从而以较低成本来实现减排目标。 由于发达国家几乎无法依靠自身努力完成规定的减排目标,通过这种机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二氧化碳减排量的方式来履行减排义务,也称“碳汇交易”,即“碳交易”。通俗地说,就是发展中国家可以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卖给发达国家赚钱。 因而,这是一个互利、双赢的结果。同时,这种机制创造了一个巨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碳排放交易不仅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而且还开辟了一条“生财之道”。然而,“天上的馅饼”不会白白落到发展中国家“头上”的。由于复杂的申请、认证程序,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交易项目要得到联合国CDM(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认可,还要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尽管如此,中国企业在主动研究、熟悉CDM之后,更多地、积极地参与到这个新兴的市场博弈中,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