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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胃王小林尊半小时吃337只鸡翅 ;刷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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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0: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本大王小林尊当地时间3日在宾夕法尼亚州费城举行的一场盛大饮食比赛中,以半小时狂吞337只鸡翅的成绩夺冠,并刷新了这一赛事的纪录。

  这是现年33岁的小林尊首次到费城参加吃鸡翅赛事。当天的比赛吸引了近两万名观众到现场观看。主办方还特意进行了现场直播。小林尊在赢得比赛后不仅获得了主办方颁发的皇冠奖杯,还赚得2万美元奖金。

  这项比赛的上届冠军、来自新泽西的男子斯齐布这次只吃掉了271只鸡翅,远远落后于小林尊。他去年也只以吃掉255只鸡翅的成绩赢得冠军。斯齐布的体重高达149公斤,而小林尊的体重只有57公斤。

  小林尊在赛后承认,肚子“确实有些沉”。但他又夸口说,吃了这么多鸡翅后,自己丝毫不感觉到恶心或是呕吐;如果给更多的时间,自己还有能力吃掉100只鸡翅。

  小林尊表示,自己挑战的下一个目标是争取在东京的吃披萨大赛中赢得冠军,并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美国主要媒体依然对小林尊的胃口大为吃惊,纷纷形容他的胃是“钢铁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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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8: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钱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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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文章选自蔡澜博客。

记得有六、七年前吧,为了做宣传,在美食坊举行竞食比赛,参加者有六名,五个是香港的,第六名来自日本东京,是日本的大胃王,叫小林尊。
这个人二十七岁,不是个胖子,样子还不丑,头发染成金色,眉毛剃得尖尖地,像一个偶像歌手,还带着经理人兼保母上阵。

比赛之前,我们坐下来聊聊:「能吃那么多,天生的?」
他对我还算是恭恭敬敬:「不,我们家里的人都不是大吃的。」
「那么是训练出来?」
「绝对要训练,最初吃一碗饭,接着两碗、三碗、四碗那么吃出来的。」他说。
「你在纽约的热狗比赛,一连五年都是冠军,到底能吞多少只?」
「五十多只,汉堡包我能吃六十多。」
「汉堡不是比热狗还难吗?」
「不是快餐厅那种那么大,」他回答得老实:「比热狗容易。」
「这次比赛吃叉烧包,你有把握在十二分钟内吃多少个?」我问。
「没吃过,不知道。」
「为甚么大吃会的比赛都订在十二分钟的呢?有没有原因?」
「也不明白最初是谁规定的,」他说:「后来的都跟着十二分钟,没甚么医学根据。」
「你现在还有其它工作吗?」
「没有。全靠拿奖金过活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比赛?你到底怎么知道会在哪里举行?」
「互联网上有很多网站,我的经理人公司替我找出来,我一个个去,今年的期已经排满满了。」他说。
时间到了,工作人员来叫我们上场。

台上站着几位大汉,身材都比小林尊高大,个个都对自己的胃口很有信心。
轮到小林尊出场,他走出来,很有台风,已有许多少女尖叫,当他是明星。日本来的(不能称影迷或歌迷,最多是胃迷吧),纷纷举起相机拍照,小林尊向众人举出V字形手打招呼,更惹得那群疯狂女子高潮来到。台上,工作人员摆了一笼笼的叉烧包,一笼十个,迭得很高。

后台播出强烈的的士高音乐,我举起大鼓槌往铜锣一敲,比赛开始。
小林尊用最快的速度,在一分钟内解决了一笼,在别人只吃到三个时。
狂扫第二笼,小林尊一面吃一面摆动身体跟着音乐节奏跳舞,简直是一名经验老到的表演者。想起倪匡兄吃得太饱时也跳几下,说能快点消化,笑了出来。
第三笼很快地吃光,我发现他是将叉烧包捏扁,令它们更容易吞下。开始喝水了,到了第四笼的时候,我在他后面问道:「喝了水,包不发胀吗?」
他没有因为我打断注意力而分神:「不,反而容易让面粉皮软化。」
第五笼又吃完,别的参赛者放慢,已有气喘的迹象,小林尊干掉了六笼。
看时间,已过了六分钟,赛事的一半,第七笼开始,气氛愈来愈热烈,因为他充满信心,不会显出因为吃得太多而肚子爆裂的恐怖印象。
时间一秒一秒过,我发现他的平均速度是七秒钟吃下一个,原来这个人已经胸有成竹地把要吃多少个算好,八笼已吃完。
别的人已经不太会动了,他已是赢定,但是没有停下来,像要打破自己的纪录。第九笼了,剩下两分钟,我拚命替他打气,现已经到了第九十八个,九十九,一百,完成。
在十二分钟内吃了一百个叉烧包!

闪光灯照个不停,小林尊优胜,数其它参赛者,最多吃到四十多个而已。
我把大银杯和奖金支票交到他手上,各家电视台和报馆杂志的记者争先恐后发问,小林尊淡定地一一作答。
「肚皮有没有胀呀?」记者问。
小林尊大方地拉开恤衫,露出大肚皮,众人惊叫时,他又收缩,展示六块腹肌,像健美先生一样。
他苦口婆心地向小朋友呼吁:「这是训练出来,千万不可以学习。」
「你认为香港选手的表现怎么样?」
小林尊很圆滑地:「我看他们都有潜力,只是没有像我那样训练而已。」
「你比赛前有没有吃东西呢?」

「没有。」他回答得坚决:「饿了三天,做好准备。」
「那你平时一天吃多少餐?」
「六餐。每餐吃得不多。」小林尊说。
「吃了一百个叉烧包,今晚还会吃吗?」
「香港是美食天堂,我本来已经吃不下了,但是还是忍不住要试试你们的海鲜。」
给小林尊那一顶大帽一戴,香港的记者都很满意地收工了。
记者招待会完毕后,小林尊再找我闲聊。
「辣的行不行?」我问:「下次请你来比赛担担面。」
「第一碗会辣坏,但是到了第二碗就感觉不到了,请你一定要请我。」
「记得到时要多吃木瓜,木瓜能解辣,不然后患无穷。」我劝告。
「一定听你的话。」大胃王小林尊说:「我们有共同的地方,我吃多,你吃巧,都是靠吃为生,做这一行真快乐。」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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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人的潜能很大,不过要经过长期的专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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