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30|回复: 0

国食药监局:生产白酒不准标注“特供”等字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5 0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2月02日 08:06:14 来源: 北京晨报   原标题:管不住的特供?

  李倩/图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此外,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12月1日《京华时报》)

  赞扬

  既是行规也符合反腐败

  白酒就是白酒,只要消费者愿意出钱都可以喝,若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专门供官员喝,就是把官员喝酒与老百姓喝酒区别开来。这除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以外,还是媚权心态的裸露,有违公序良俗和行业道德。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虽是企业的营销办法,但让人觉得这是在借助权力消费的光环拉大旗作虎皮,除了迎合一些人的媚权心态而让销售量借梯上楼以外,更多的是用“特供”、“专供”等字样扰乱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形成不正当竞争。这种做法,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全是凭借花花肠子的手段愚弄消费者。

  市场就是市场,产品就是产品,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那么其他商品如锅碗瓢盆卫生纸那不都可以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某个品牌的白酒是什么味道,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又是什么味道?难道能让人喝出权力的味道?能喝出升官发财的味道?不管能否,把白酒这个与权力毫无关系的产品与权力挂钩,妄想显示权力的高高在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自然为人诟病。

  特别是放任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让“特供酒”、“专供酒”等大行于世,只会在社会上滋生出更多的特权思想,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助长地方保护主义抬头。从这类“特供酒”、“专供酒”等背后还能看出“三公消费”的铺张,造成官场中吃喝享乐主义盛行。不仅与“八项规定”不符,这种用权力勾兑出来的“特供酒”、“专供酒”等,本身就掺杂着腐败基因,这喝出的不是酒味,而是发酵的特权肿胀味。

  这次规定,既是白酒行业的行规,也符合反舌尖腐败、反“四风”的需求,更是社会共识,值得期待。

  玫昆仑

  疑问

  不准特供还要强调几回

  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怎么看,都似曾相识??是啊,早在今年3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而与此同时,是中央三令五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令一道接着一道,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更是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如此背景下,再来强调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似乎有画蛇添足的味道了。可是,也未必,在中央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令下,在一些地方,特权主义还是在我行我素。国庆节前,媒体就曝出黑龙江黑河市还能见到一个叫“鹿源春”牌子的“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等产品。而黑河市政府更是要求黑河市域各单位部门对“鹿源春”公司予以扶持,并口头通知自行订购白酒,这顶风作案实在是嚣张得很!

  中央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政令,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走形式、搞变通。不准“特供”“专供”还要强调几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还要强调几回?禁令既然已经颁布施行,对那些顶风作案明目张胆叫板中央禁令的官员,就无需手下留情,必须“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起到十足的威慑作用。正如有些专家认为的,更重要的是下决心面对面跟特权打一场战役,只有打掉了特权,才能把腐败温床和基础彻底打掉。

  吴杭民

  析因

  为何有如此强的生命力

  面对愈演愈烈的伪特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2004年有关部门就发出《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以来,几乎每隔一两年就要进行一场整顿行动。

  为何如此,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产品,消费者感到无所适从。商家为了促销,但凡有点名气的产品,便纷纷打起特供的旗号,普通商品一旦披上特供的外衣,立马身价倍增,成了人人争抢的紧俏商品。应该说这种特供是一种伪特供,更多的只是市场管理不规范所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

  二是,实体市场的伪特供商品虽然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治,但是大量真假难辨的特供商品却已经转而寄生于互联网,通过专卖店、旗舰店、精品店等淘宝网店等形式避开了传统的市场监管,在夹缝之中顽强地生存下来,这一点让人防不胜防。

  然而,谈到网络购物四个字,人们总是能够想到网购有风险,下单需谨慎等八个字,为什么面对特供,人们则放松了警惕呢?原因很简单,因为特供商品,并非是用来给自己消费,而是为了打通关节而存在,是一种关系的润滑剂,特供背后有特权给予强力支撑,这才使得伪特供与真特供一起存在。

  另外一层市场因素是,在食品安全监管屡屡出现问题的今天,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特供产品因其长期存在神秘性,在消费者心中便意味着高质量、高品质,这迎合了一部分消费者的心理诉求,特供二字是心理安慰剂。

  特供不应是心理安慰剂和权力润滑剂,假特供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其本身又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自然应该严厉打击。

  当然,在支持严打假特供的同时,我们更希望所谓的特供制度早日随特权一起消失。如果真特供不存在,又何来假特供?专项行动如果仅仅是打击伪劣商品,更应该能够打击特供背后的特权,这样特供二字才能早日从历史舞台消失。

  钱金德

  延伸

  节日执法雨过地皮湿

  禁止生产“特供”“专供”标识不是一时一刻的事,而应该做到常态化、全天候,等到年底元旦春节来临才来禁,不是太晚了吗?一则生产特供酒并不在于“特供”“专供”等标识,白酒生产企业完全可以“只生产不贴标”;二则特供白酒不在节前生产并不意味着不生产“特供”酒,一些生产企业看似遵守了禁令,实际上并没有改变特供白酒生产和供应的事实。所以,我怀疑节前禁产“特供”是又一种节日执法,不过是通过运动式的高潮,造点声势给上级看看,算是一个“政绩工程”。

  “节日执法”是许多职能部门都喜欢做的事。例如,妇女节查妇女用品质量,三大传统节日则查粽子、月饼和蔬菜质量,甚至宣判涉毒案件,也要等待“国际禁毒日”扎堆进行。节日执法的本质是运动式执法。这种运动式整治,看起来威力很大,但由于缺乏长效治理,往往是“雨过地皮湿”,过后会以更大的力量反弹。

  其实,特权是“因”,特供是“果”,禁止生产“特供”标识白酒,不过是剪矢医伤,治标不治本。此前,一些地方给公车贴公车标识防止公车私用,为干部配备GPS手机防腐,实行午餐喝酒备案制,干部婚宴限定桌数,以及实行商业预付卡实名制等,一系列防腐措施之所以大都无功而返,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抓住监督制约权力这个根本,仅仅在“节日执法”、“技术防腐”等细枝末节上下工夫。

  所以,禁止生产“特供”“专供”白酒,更应向特权思维说不,规范权力的运行。让权力的运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如此,才能彻底消除特供物品滋生的土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徐星官网 ( 粤ICP备14047400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841号

GMT+8, 2024-12-4 16:35 , Processed in 0.01961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