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国家级规划出台,坚持三大原则
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等十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
根据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现状,《规划》提出了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三大原则。
提出2020年发展目标,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七大具体指标
《规划》提出了2020年的发展目标:中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濒危中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用中药材生产稳步发展;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
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产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七大具体指标:
1、中药材资源保护方面。(1)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药材产区。
2、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方面。(2)100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野生中药材实现种植养殖;(3)种植养殖中药材产量年均增长10%;(4)中药生产企业使用产地确定的中药材原料比例达到50%,百强中药生产企业主要原料基地化率达到60%;
3、加强中药材生产流通监管方面,(5)流通环节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6)100种中药材质量标准显著提高;(7)全国中药材质量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为实现发展目标,明确七项主要任务
为实现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七项主要任务:一是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二是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建设100种中药材野生抚育、野生变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建设麝香、人参、
羚羊角、川贝母、穿山甲、沉香、冬虫夏草、石斛等濒危稀缺中药材基地;三是实施中药材技术创新行动;四是实施中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培育发展5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现代中药材生产骨干企业,重点扶持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现代中药材生产领军企业;五是构建中药材质量保障体系,在中药材主要产区和集散地重点支持建设20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六是构建中药材生产服务体系;七是构建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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