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事件肯定令不少人忆起九五年初轰动全球金融界的霸菱事件。事实上,二者虽非雷同,亦颇有一些相似,温故知新,未尝无益。霸菱(Barings Bank)原是英国最老投资银行,创於一七六二年,有过一段辉煌?史有趣事例见(?)。一九九二年起,霸菱员工李森(Nick Leeson)未经许可以公司户口及资金作巨额高风险交易,事败后公司损失八亿三千万英镑(约百?亿港元,和中信泰富此次损失差不多),无法翻身,九五年被荷兰ING银行?购,收购价是象徵性的一英镑。 李森被捕后在法庭上强调,他动用公司资金投机炒卖,并无中饱私囊,只是当初违规炒作替公司获利,得到超过薪金一倍的花红,於是大手加码承担巨额风险全无对冲,不料市况逆转,投资一败涂地,故事结局与中信泰富有关员工如出一辙。所不同者,李森是个只有一两年经验的新手,中信泰富的几位肇事者却是公司最高层财务主管,年资加起来恐怕过百;如此资深员工,还包括公司董事局主席的女儿,竟然在外?赌博中把整家公司的资?值都押上了,干出那样「愚蠢」之事,真是不可思议。李森虽无在违规交易过程中自肥,但贪图多得花红,则十分明显;中信泰富事件中有没有类似甚或不法的私利动机呢?可能性是存在的。笔者稍作分析。 出事的投资工具是一批「??式外?合约」,亏蚀上限共二百?亿,但赢钱的话,则最多只能赚五千万;就当时澳元的?史性高息高?率考虑,亏蚀可能性不能算低。如果靠替公司多赚五千万博取花红,所得无几,小伙子李森亦大概不屑,何况年薪一两千万以上的中信泰富高层。不过,如果是项炒卖合约事先对买方而言显得愚不可及,则对合约的交易对手而言,必然是发财好机会。尤甚者,如果交易对手发觉中信泰富赌输了,要赔一两百亿或更多,公司股价一定狂跌,届时若抓紧机会在公司发出盈利警告之前立即部署抛空其股票,则是赌一铺、赚两注,简直太好了。(事实上,中信泰富盈利警告迟了六个星期才於本周一发出,其间十月份确有异乎寻常的抛空中信泰富股票交易记录,数量逾十倍於澳元急跌之前的九月份。详见头版相关图表)。这样好的牌打给交易对手,中信泰富几位财务高层的确应该出来解释。现时交易对手身份未见公布,公?只知是「几间大银行」,其实既可以是这些投资银行,也可以是这些银行的其他客户,但无论是谁,最好一起亮相协助调查。 中信泰富背景十分政治性,乃?所周知,又由於董事总经理范鸿龄是现任行政会议成员,故公司一举一动都有很大影响,引人注目。事发之后,?免在有关调查过程中引致利益衡突,范鸿龄已辞去所有港交所董事及证监会属下委员会主席或委员职务;那是很正当的做法。但还有一个问题:范鸿龄应否把行政会议成员的职务也辞掉呢?此事也需作一分析。 昨天,本地投资界名人 David Webb(「股坛长毛」)在个人网页上指出,中信泰富董事局九月八日已经知道??外?合约损失达六点五亿美元,但九月十六日发出的一份公告却说公司董事未察觉去年底以来在财务及交易账目上有任何不利变动。如果这是蓄意误导的话,依有关法例,公司及董事最高可被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另一方面,公司因?迟发盈利警告,其间一些不知情人士买入或借出公司股票,现在都无辜超额亏损(跑输大市,近日中信泰富股价跌幅大於恒指以十倍计);这些「苦主」闻 David Webb 上述资讯,将陆续浮出水面甚或?取法律行动要求赔偿。再者,范鸿龄本人拥有公司约百分之二点五股权,这几天的账面损失已达四、五亿元之谱。可以想见,在公在私,范承受的精神压力都很大,怎能好好兼顾行政会议未来一两年里愈来愈头痛的政经问题呢?若他被刑事起诉的话,则更不能续?行会一席了。是时候曾特首和范先生认真考虑此事。 ?:霸菱最?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在十九世纪初英法处於战争状况时期,作出「叛国」行?,帮助拿破?把法属美洲殖民地中的一大片卖给独立不久的美国,筹得款项充当对英战争军费。卖给美国的土地?今天美国领土面积四分之一,由南至北几乎包括整个美国中部,史称「路易士安娜购地」。美国以国债支付购地,霸菱悉数接手,付出现金交予拿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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