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谈谈对中国药品行业的看法,粗浅之见,大家多指教。 没错,在《西格尔的投资者未来》一书中,美国制药行业投资回报率很高,是产生大牛股的地方。但美国的制药企业的研发水准和中国的完全不在一个水准上,他是通过技术创新形成的壁垒。我自己本科就是学制药的,我们学校的化学制药在国内数一数二,现在我的很多同学还在这个行业,我简单讲讲差距,美国的企业研发的新药,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新药,在中国叫一类新药,全新的化学结构或生物分子结构,从开始到成功要几年或数十年的时间,要从上百万个化合物中筛选,还要避开竞争对手的专利保护,研发成本大约一个新药在十到十五亿美金之间,这还是成功的情况下,不成功钱就打水漂了。制药企业之所以肯下这么大的血本,是因为这样的新药有大约二十年的专利保护期,其他企业无法染指,因此在这个阶段,利润是非常丰厚的,投资回报也很高,但这是以巨大的研发风险为代价的。 此外制药企业还有潜在的市场风险,看个例子,近期美国制药巨头默克公司11月9日宣布,愿支付48.5亿美元赔偿金了结美国近5万宗与它旗下止痛药“万络”有关诉讼。 默克公司因“万络”面临约6万宗个人诉讼和大约265宗潜在集体诉讼。服用过“万络”者或他们的家人说,这种关节炎镇痛药对患者造成伤害乃至致命。这项和解协议不涉及美国境外索赔者。默克公司说,它还要应对这些索赔者的诉讼。协议对那些不同意和解的原告也无效。路透社援引分析师达明?科诺弗的话说:“还有数量惊人的原告打算单独起诉默克公司,以获得更高数额赔偿金。”科诺弗预计,默克公司可能还会面临1000宗到2000宗大额索赔,为此再付10亿美元。“万络”案已让默克公司投入巨资。美联社报道,截至今年9月30日,默克公司为相关法律费用储备19.2亿美元资金,花出12亿美元。公司10月宣布,追加7000万美元用于应对类似诉讼。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法院2005年8月判默克公司对“万络”服用者罗伯特?厄恩斯特猝死负有责任,责令它赔偿死者遗孀各项费用共计2.53亿美元。此后默克公司还输过类似官司。 当然在中国可能没这个问题。呵呵。 而我们中国基本上不存在这样能力的企业,那我们所吃的药,其实都是仿制的,也就是说,其实,没有经过真正开发企业的授权,是侵犯了人家的知识产权的产品,药品企业,有两种,一种是原料药厂,一种是制剂厂,我们所谓的新药实际上是把同样的原料药做成不同的制剂,叫不同的名字,譬如西安制药厂的利君沙,成份就是乙酰红霉素琥珀酸酯,很多厂都在生产,但是只能它叫利君沙,就是靠这一个药物,它扭亏为盈,走出了困境,但其实只是广告的作用与品牌的效应,其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外药厂的那种专利壁垒,也就是说,你能做利君沙,我可以叫利我沙,利他沙,这样其实大家都是一个产品,但在中国这都算新药了,而国外则不是,我研究了一个新药,假设商品名叫雷尼替丁,治胃溃疡的,全球就只要我能用雷尼替丁这个名字,这个化学结构以及他的衍生的化学结构都是被保护的,你生产就是违法,这是它超额利润的来源,在中国,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这样的企业,所以其实是靠广告和回扣来占领市场长的,根本没有特许经营权,所谓的超额利润是相当于省了交高额专利的费用。所以,如果你拿美国的制药公司情况来套中国的企业,那是刻舟求剑,其实是完全不同的情况。 中国现阶段制药行业的发展我也不否认,问题是现在外资也在进入,这是一个与狼共舞的行当,与制造业的情况不同同,制造业中国有人口红利的因素,廉价的劳动力,而且中国的制造业的差距远远没有医药行业大,还可以技术引进,与制造业的劳动力密集型不同,而医药行业完全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本身就是靠高额研发的专利来保护的,你就是想买别人也不会卖,他的制造成本在总成本的比重很小,主要是研发的费用,这个行业我国与国外比还是有非常大大的差距,我估计在我有生之年是没啥希望了,除非资本收购。呵呵,关键还不在于医药行业本身,而是在这个领域的基础行业差距太大了,药理学,分子生理学,药剂学,有机合成等等,他是个跨越多学科的系统工程。当然可能在医药的某细分行业中存在机会也不一定,祝大家好运。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会找点资料给大家,供参考。
[此帖子已被 shhggl 在 2007-11-13 15:26:00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