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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广告风

慧一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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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5 10: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是人,有的劳心,当官治理他人。有的劳力,终身受人役使。有的享受荣华富贵,有的忍受贫穷困苦。这难道是天道不公平吗?其实还是由自己所招致。《诗经》说:“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今世富贵的人,都是前生修福行善所得。子孙能够享?,全是因为祖上积德所致。这一切都遵循着必然的因果法则。然而享福的时候,还要注意继续修福。就像耕田种地,年年收获,还要年年播种。如果仗着权势寻花问柳,岂不是孟子所说的得人爵而弃天爵吗?难的是处于顺境,容易沉溺于享乐之中,因此而丧失善念,滋长淫欲之心。若能于此时蓦然悔悟,便是真正的福德深厚。

   韩魏公(《宋史》)
   宋朝韩琦任宰相时,买了一个妾姓张,容貌美丽。订立契约后,这个女子忽然落下泪来。韩琦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我本来是供职郎郭守义的妻子,前年他被部使者捏造罪名弹劾,所以才落到今天的地步。”韩琦为她感到难过,就让她先拿着钱回家,等她丈夫的冤情昭雪以后再来。张氏走后,韩琦为她丈夫申明冤曲,准备调任其它官职。张氏按照约定来到韩琦的家中,韩琦没有见她,而是派人对她说:“我身为宰相,怎能以士人的妻子为妾?以前给你的那些钱不用还了。”便把契约还给她,又给她二十两银子作路费,使她们夫妻重新团聚。张氏感激地流下眼泪,向韩琦遥拜后离去。后来韩琦被封为魏郡王,谥号忠献,子孙极为昌盛。
   [按]宋代的司马光没有儿子,他的夫人为他买了一个妾,选了个时间送进书房,但司马光却不加理会。妾想试探他,就拿起一本书问他:“这是什么书?”司马光表情严肃地拱手答道:“这是《尚书》。”妾只好悄悄地离开。总之,只要欲心一淡,就能够把持住自己。韩琦能够见色不乱,全在于他的欲念淡薄。

   曹文忠公(《广仁品》)
   明朝宣德年间(1426~1435),曹鼐担任泰和典史。因捉拿强盗,在驿亭解救了一位漂亮的女子,这位女子便主动向曹鼐表示亲近。曹鼐说:“我怎么能侵犯一个处女呢?”就取出一张纸,写了“曹鼐不可”四个字烧了,整夜都没有动心。天亮后,找到她的家人把她领回。后来,曹鼐在参加殿试的时候,忽然有一张纸飘到他面前,上面有“曹鼐不可”四个字,他顿时文思沛然,考中了状元。
   [按]人必须有所不为,然后才能有所为。“不可”两字之中,大有力量。

   王克敬(《不可不可录》)
   王克敬是两浙盐运使,当时温州押送的盐犯中有一位妇女,王克敬见到后大怒,说:“岂能抓捕妇女,押送千里之外,一路上与吏卒混杂在一起?这真是太有辱于礼教了!从今以后,凡是妇女,再也不许逮捕。”
   [按]官吏拘捕犯人,往往会将妇女一同逮捕,这样做最损阴德。因为妇女的羞愧心比男子重得多。不要说辱骂逼迫往往会使她们轻生,即使是和颜悦色地询问,当她们一进到审讯案件的公堂,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成为终身的耻辱。自己之妻与他人之妻,不过贵贱略有差别。假如让自己的妻女跪在堂下,官吏威风凛凛地面对着她们,千万只眼睛注视着她们,她们的感受又会是怎样呢?像王克敬这样的官员,由于广积阴德,可以提前将家里院墙的大门修得高大宽敞,以备子孙显贵时供驷马高车通过了。

   顾提控(《懿行录》)
   江苏太仓县的官吏顾某,凡是迎送官员,都要借住在城外的江卖饼家里。后来江卖饼因为被诬陷与盗贼有牵连而被捕入狱,顾某为他申明冤屈。江卖饼非常感激,就把自己十七岁的女儿送给他作妾。顾某婉言谢绝,礼节周全地把她送回,这样往复了三次。后来江卖饼家更加窘迫,就把女儿卖给一个商人。几年后,顾某任职期满,调往京城,在韩侍郎府中办理公务。一天,韩侍郎外出。顾某正坐在门前,听到韩侍?的夫人到了,立即跪在庭院中,不敢仰视。夫人说:“请起!您不是太仓县的提控顾先生吗?我是江家的女儿。父亲把我卖给商人后,他把我当作女儿,嫁给了韩侍?作妾,不久又继为正房。我今天的富贵,都是您的恩赐。我正发愁不知该怎样报答您,没想到有幸在这里相遇。我要把你的事告诉我的丈夫。”韩侍郎回来后,夫人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他。韩侍郎说:“真是一位仁德的君子!”竟上奏给孝宗皇帝。皇上也很赞叹,让人查哪个部门有空缺的官职,委派他担任了刑部主事。
   [按]施恩不受报,是顾提控的仁德。受恩必报,是江夫人的情义。为国举荐贤才,是韩侍郎的忠心。不拘一格任用贤良,是圣天子的明断。

   刘差某(其兄向王姓者说)
   清朝顺治壬辰年(1652),江宁的衙役刘某,到江北拘捕人犯,押回后关入狱中,需要十多两银子才可以赎出。囚犯说:“我有一个女儿,请你通知我家里把她卖掉来赎我。”刘某答应了,过江与囚犯的妻子商议,把他家女儿卖了二十两银子,都交给了刘某,但刘某竟然全部侵吞,据为己有。囚犯知道后,因悲伤过度而死去。过了十多天,刘某病倒了,自己说:“那位囚犯在东岳大帝那里告我,我的舌头快要被铁钩钩掉了。”不一会儿,他的舌头伸出几寸长,七窍流血而死。
   [按]在衙门当差,正是修善积德的好机会。但像刘某这样的人,却要堕入畜生、饿鬼、地狱三恶道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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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6 09: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求功名者 (共八则,四法、二戒、二法戒)

美色是世间人想得到的,科举功名也是世间人想得到的。然而若想二者同时拥有,就像有人又想发财腰缠万贯,又想做官当扬州刺史,还想成仙骑鹤升天,无异于痴心妄想。无奈世间最容易使人迷惑的莫过于色欲,而与求取功名水火难容的也莫过于色欲。古往今来有多少才华出众的读书人,最终被爱欲的大浪所淹没,可以说数不胜数。若是那些得过且过,平日对求取功名不肯努力的人,倒也罢了。若是雪夜寒窗,残灯独坐,慈爱的父母望明月而神伤,贤良的妻子听鸡鸣而堕泪。一旦该得到的朱衣官服被剥夺,在科举中式的黄榜上被除名,妻子多年的期望成为泡影,父母的养育深恩无法报答,此时自己的心中该是多么悔恨!男儿若想实现青云之志,就须把人间的女色看空。

   林茂先(《文昌化书》)
   信州的林茂先,每天闭门读书,非常用功。中了举人后,邻居有一个富户的妻子,嫌弃自己的丈夫不肯读书上进,钦慕林茂先的才华,就自己跑来想和他亲近。林茂先说:“男女有别,这样的事情为礼法所不容。况且天地鬼神,罗列森布,无处不在,看得清清楚楚。你怎能玷污我的品行呢?”邻妇惭愧地走了。林茂先在其后的考试中,中了进士。后来他的三个儿子也都中了进士。
   [按]《中庸》开篇第一章,就说君子在独处时,对于各种诱惑要有戒慎和恐惧之心。而在评论小人时,则说他们“无所忌惮”。可见修身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有敬畏之心。林茂先所说的“男女有别,礼法不容”就是敬,“天地鬼神,罗列森布”就是畏。从这里也可以知道,他平日的个人修养的确很深。

   罗文毅公(《罗状元本传》)
   罗伦到京城参加会试,中途船停靠在姑苏。夜里梦见范仲淹先生来看他,并说:“来年的状元将会是你。”罗伦谦逊地表示自己不行。范先生说:“某年的某座楼中发生的事情,上天已经知道了。”罗伦醒后,回忆起当年曾在那座楼中拒绝与一名女子发生私情,这个梦看来是真的。等到了殿试的时候,他果然中了状元。
   [按]即使身在暗室之中,天神的眼睛也像闪电一样明察秋毫。因此君子在一个人独处时,更要小心谨慎。

   杨希仲(《科名劝戒录》)
   成都人杨希仲,在科举考试还未中第以前,曾在外地读书,其间有一个美艳的妇人想与他发生私情,被他拒绝了。他在家乡的妻子当晚就梦见一位神仙说:“你丈夫客居他乡,也能够操守严明,我会让他在众多考生中取得第一。”他妻子醒后感到很奇怪,不知是什么意思。直到年底,杨希仲返回家中说起这件事,才弄明白。第二年的乡试,杨希仲果然得了四川省第一名。
   [按]《优填王经》说:“女人最为恶,难与为因缘。恩爱一缚着,牵人入罪门。”杨希仲先生可称得上是牵之不动了。

   曹某(《不可不可录》)
   松江的曹某,到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寓所中有一个妇人想与他发生私情,曹某赶紧避开,走出寓所到别处借宿。半路上见到有官员出行,一队侍从举着灯火,喝令行人回避,走入古庙之中。曹某悄悄跟过去,听到里面正在念本年科举考试即将中榜的名单。念到第六名时,一名官吏禀告说:“此人做了恶事,已被削去,应该由谁来代替?”神说:“曹某不与寓所中的妇人发生私情,贞节可嘉,就由他来代替。”等到考试结果揭晓,果然是第六名。
   [按]好色之人,若有女子投怀送抱,必定丧德败行,因此削福减禄,无异于灾星临门。积德之士,若有女子前来私会,必定不为所动,因此蒙神嘉许,正是福星高照。所以说祸与福都是由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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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9 09: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尧举(《广仁录》)
   龙舒有一个人叫刘尧举,租了一条船前往省城参加乡试,路上总想调戏船夫的女儿,船夫随时都提防着他。刘尧举进入考场后,船夫认为考场里重门紧闭,棘枝插墙,完成答卷前考生不得离开,因此不再担心,到街上去了很久。谁知试题都是刘尧举曾经练习过的,很快就考完出来,乘机与船夫的女儿私通。刘尧举的父母在家中,梦到一个黄衣人拿着考中的名单,向他们报喜说刘尧举考了第一名。他们正要看名单时,忽然被一个人夺去,说:“刘某最近作了一件欺心事,已经被取消考试资格了。”刘尧举的父母醒后,说起这个梦都很担忧。不久在考场阅卷时,刘尧举因为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主考人员都为他的文章感到惋惜。回家后,父母把梦到的情形向他询问,刘尧举隐瞒实情不敢告诉父母。他在下一次的乡试中才考中举人,但终其一生都没能中进士。
   [按]为了船上一次匆匆的欢娱,竟然用一个“省元”(乡试考取全省第一)来换,还有谁像他这样愚蠢呢!

   凤阳某生(其友面述)
   凤阳县有一个秀才,家里的小池塘里种着荷花,多年都没有开花。康熙己酉年(1669),他要到句曲参加录遗考试,家里的池塘忽然开了一支并蒂莲。他的父母都很高兴,认为这是在秋天举行的乡试中上榜的吉兆,决定第二天早上在池边摆酒观赏。当天晚上,秀才夫妇二人欢聚,家中有婢女走过,秀才想调戏她,见妻子没有阻止,就私自占有了这个婢女。第二天早上再去看荷花时,却已经被折掉了,经过询问,恰好是这个婢女折的,秀才的父母非常惆怅。折花的这天晚上,秀才梦到自己去拜见文昌帝君,见自己的名字已登上天榜,忽然被帝君勾掉。他哭着拜倒在帝君面前请求原谅,连续三次都被斥退。醒后他自知不妙,心情沉重地上了路。府学的录遗名额通常都是三个,当时去句曲参加录遗考试的秀才也只有三人,唯独他没有通过。其后的三次大收,同样都没能通过,最后只好哭着回家。
   [按]假使他的妻子坚决不允许他占有婢女,丈夫肯定会认为她是出于嫉妒,谁知冥冥之中却保全了他科举的功名。春秋时期,叔向的母亲因为听从儿子的劝告,为不受嫉妒的恶名,没有阻止娶叔虎的母亲,后来羊舌氏家族因此遇难,其事详见《左传》。对于妻子的妒忌怎么能一概而论呢?
   【清朝科举制度规定,各级学府的生员(俗称秀才)需要参加科考、录科,取中后可获参加乡试的资格。其他落选者则可参加名为录遗的补考,取中亦可参加乡试。大收是获得乡试资格的最后机会。

   直隶两士(《戒淫汇说》)
   明朝有一位书生,在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寓所的对面是一位指挥使的官邸。指挥使的女儿见到这位书生后,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一等考试结束,就派婢女传信,约他在晚上相会。这位书生怕损伤阴德,就拒绝了。但与他同住的一个朋友平时比较轻浮,就冒充书生前去赴约。婢女在夜色中分辨不清,把他领进指挥使女儿的房中,两人睡在一起,忘了关门。恰好指挥使早上回来,突然进门看到,不禁大怒,挥剑杀了两人,然后去官府自首。第二天正是发榜的日子,这位留在寓所没去赴约的书生名列榜首。
   [按]一个登上举人录,一个登上冤鬼录,两个人的荣辱苦乐有天渊之别。仅仅一念之差,却在一夜之间酿成如此截然不同的后果,真是太令人敬畏了!

   南昌兄弟(《感应篇广疏》)
   南昌有兄弟二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的相貌、声音连父母也难以分辨,就用衣服颜色来区别。长大后,两人同时娶妻,同时考取秀才,其它各方面的境遇也都一样。一次兄弟二人参加科举考试,住在同一个旅店。邻居有个女子挑逗兄弟中的哥哥,被哥哥拒绝了,还警告弟弟不要与这个女子来往。弟弟嘴上答应,私下却冒充哥哥前去与她相会,并约好考中以后来娶她。等到发榜,哥哥考中了,而弟弟却不幸落榜。这个女子因为兄弟俩长得一样,还以为考中的人正是来与她私会的男子,不禁喜出望外,给他钱带在路上用。第二年春天,哥哥又中了进士。这个女子听到后,暗地里准备行装,以为一定会来隆重地迎娶她,可是一直杳无音信,由于伤心和怨恨而死去了。后来哥哥健康长寿,子孙荣盛。弟弟却很早就死去,也没留下后代。
   [按]一个人命相的好坏,都是由前世的内心善恶造成的。前世如果行善,在母胎中自然会有富贵的相貌,出生时也会遇到良辰吉日。如果前世造恶,则正好相反。所以命相之说包含了很深的道理,不可不信。不过,虽说命相都有定数,可是人的内心却是不断改变的。从根本上说,一切祸福都是由内心所造,并非取决于命相,所以命相之说也不可全信。从南昌双胞胎兄弟的不同结局,便可以悟出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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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23: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能明白生命的意义,这一切都仅仅是黄粱一梦而已。无定的钱财不能带来一丝平安,它如何来,也必将如何离去。如果仅仅为了追求钱财而错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么可以说:你这一生的投资是失败的。

[此帖子已被 阳光下 在 2010-3-30 13:19:1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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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4 13: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少年

年轻人谁不想拥有财富,好淫者却贫困潦倒。年轻人谁不想金榜题名,好淫者却命运坎坷。年轻人谁不想早生贵子,好淫者却没有后代。年轻人谁不想健康长寿,好淫者却寿命短促。一日风流,最终落得终身困苦。若是胸怀远大的志向,切不可让自己孝养父母、抚育儿女的宝贵之身,片刻迷情于花柳之间。后生可畏,务必谨慎啊!

陆仲锡(《广仁品》)
   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6),陆篑斋的儿子陆仲锡,才华出众。有次陆仲锡随他的老师邱某住在京城,暗中偷看对面住的一位美丽少女。邱某知道以后,不但没有禁止,还对他说:“都城隍最灵验了,何不向他祷告,帮你实现自己的心愿?”陆仲锡听了老师的话,就去城隍那儿祷告。当天夜里,陆仲锡忽然在梦中大哭起来,众人惊慌地向他询问。陆仲锡说:“都城隍正在捉拿我们师徒二人。”众人追问原因,他哭着说道:“城隍神查了一下我们二人的禄位,我名下写着应当中甲戌年的状元,老师名下什么也没有。城隍神把我们的情况禀告上帝,削去了我的禄籍,老师则被抽肠,以彰显上天的惩罚。”说完又接着哭起来。此时教馆里的仆人前来敲门,报信说邱某因患绞肠痧而死。后来陆仲锡果然成了一个贫困低贱的人,以此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按]选聘老师来培养教育自己的子女,千万要仔细慎重。邱某和陆仲锡师徒二人,就是前车之鉴。

   莆田二生(《欲海晨钟》)
   福建莆田县有表兄弟二人,他俩在一起求学,关系很好。其中一人容貌丑陋,但很富有。一人容貌俊秀,却很贫穷。貌丑者的妻子去世,想娶一户富家女儿作继室,但对方一定要先见到他本人才答应。他就恳求那位容貌俊秀的表兄弟,代替他前去相亲,富家看到来人后便答应了婚事。等到了婚期,女方又希望男方亲自去迎亲,貌丑者再次恳请他的表兄弟代他前往。刚到女方家,天上忽然下起了大雨,由于两个地方隔着山岭,道路难行,女方就让迎亲的人住下。他虽然再三谦让不肯,但又不敢说明真相招致屈辱。女方家里怕错过良辰吉日,又非让他们当天就拜堂成亲,他无论怎么推辞都不行。到了晚上,他不敢造次,只好和衣睡下。第二天雨下得更大,女方留他们再住一晚,他还是不敢亲近新娘。这样直到第三天,才把新娘迎娶回来。貌丑的表兄弟气坏了,跑到县里去告他。县令雷应龙亲自审问,这位容貌俊秀的表兄弟哭着把事情讲了一遍,查清事实后,县令对貌丑的表兄弟说:“你的未婚妻既然已经与你的表兄弟睡在一起,当然不能再嫁给你,你也不愁找不到妻子。”然后又对容貌俊秀的表兄弟说:“你在暗室之中也不做亏心事,所以上天把这个女子赐给你。原来的聘礼由我替你偿还。”于是给了他表兄弟三十两银子,让这个女子与他结为夫妇。
   [按]想欺骗女方,却弄真成假。不欺侮朋友,却弄假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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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11: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劝不和其室者 (附女人,共六则,二法、四戒)

夫妻关系不和,不是丈夫的原因,就是妻子的过错,通常两人都有责任,决不会双方都尽心尽力,却仍然相互抱怨。然而当今天下是男人的天下,不是女人的天下,所以家庭的不和睦,应当归罪于丈夫。俗语说:“人生莫作妇人身,百般苦乐由他人。”女人离别了自己的父母亲人,嫁入夫家,与他生死相随。可以倾诉心事的人,只有自己的丈夫。饿了要等丈夫回家吃饭,冷了还要惦记着给丈夫加衣。有脚不能随便出门,有口无处诉说委屈。以自己的身体侍奉丈夫的身体,离开自己的父母来孝养丈夫的父母。若是所嫁丈夫长期在外经商,或是四处游学,自己独守空房,形影相怜,这样的日子是多么难耐!我若四处寻花问柳,造尽恶业,沉迷于色情场所,独自享乐,一旦惩罚到来,全家都要遭遇灾祸,即使铁石心肠也会落泪!或是一旦富贵,便广纳姬妾,轻视自己的结发妻子。受苦受累的日子一心一意跟着你,有钱有势的时候却将她抛在一边,这也太无情无义了!普劝世人,安心于平淡的家庭生活,不要羡慕那些风流韵事。遇到美貌佳人,莫忘结发之妻。不然自己后世转为女人,一定也会独守空房,含恨落泪。

   邬忆川(《节义传》)
   四明的邬忆川,名孟震,二十九岁时,妻子何氏去世,他发誓不再续娶,终身不谈及男女之事。有改嫁后的女人,带着财物想与他发生私情。他气愤地说:“你自己不能守节,为什么还要来玷污我?”晚上有女人想与他私会,他就严厉地让她离去,但也从不声张出来。夜里自己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寂然入睡,就像守寡的妇女一样。当地官员常赠给他一些粮食、布匹,还在他家门上悬挂“义夫”的匾额以示嘉奖。他的儿子邬元会,后来当了新安太守。
   [按]《礼记?昏义篇》规定,婚礼时新郎必须亲自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入门后向女方家长礼拜,献上一只大雁作为信物。这种传统礼仪内在的寓意,就是男女双方一旦结为夫妻,就应该白头偕老,终身不渝,不仅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做丈夫的也是一样。由于男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责任,一旦妻子去世,家中无人操持,难以尽到孝养父母、抚育子女的义务。所以在古代的道德观念中,妻子的丧期结束后允许男子再娶,这也是出于无奈,并非由于男子当政,私自放宽对自己的要求。家中主妇去世后,若没有儿子支撑门户,或是由于无人操持家务,迫不得已才续娶后妻。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则夫妻结合本是人类生活的基点,为什么乾坤的正气全由女子伸张,而堂堂男儿却纷纷回避呢?邬忆川先生的卓越品格,令人心悦诚服,甘拜下风。

   贾御史(《懿行录》)
   明朝的贾御史,幼年时与魏处士的女儿定下了亲事。后来魏家的女儿眼睛失明,就想把聘礼退还给贾家,他却立即把未婚妻娶了过来。他的这位夫人由于自己眼睛不好,常想让他再娶一个妾,他却一直都不同意。后来贾御史的哥哥在户部当官,在京城娶了妾。贾御史的夫人就更想让他也娶一个,可他还是不同意。他的儿子贾衡,二十岁就中了进士,一直做到刑部主事。
   [按]自古以来娶盲女的,唐朝有孙泰,宋朝有周世南、刘廷式、周恭叔、张汉英等几个人,详见《唐书》、《宋史》,此外就不多见了。贾御史的品行,古人也很难做到。而魏夫人也同样是贤良之妻,令人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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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戈阿己(目击其审单)
   康熙己酉年(1669),昆山有一个人叫戈阿己,与一个姓邱的人的妻子私通,两人时常相会。一天戈阿己对她说:“我干脆把你丈夫杀了,你觉得怎么样?”女人听了很生气,阻止他这么干。但当天晚上,戈阿己就拿着刀到邱氏家中,他的妻子也没有察觉。戈阿己趁着天黑用刀砍去,恰好姓邱的人上厕所去了,结果误伤了他的女儿。姓邱的人就告到官府,最后戈阿己被斩首示众。
   [按]奸污别人的妻子,又要杀掉她的丈夫。起了这样的恶念,必然难逃上天的惩罚。

   南京工某(余成童时亲闻)
   康熙辛亥年(1671)冬天,有一个南京来的工匠租住在昆山,与一个卖面人的妻子私通。她丈夫发觉后,就把家搬到另外一个村子。没过多久,这个工匠也搬到那里。一天晚上,卖面人从外面回来,听到工匠和自己妻子说话的声音,就悄悄把门打开,在黑暗中用切面的刀向工匠砍去,正好砍中他的头部,把他连着被子捆在一起扔在床下。卖面人以为工匠已经死了,就去敲开邻居家的门,取火照明,回来后把他的妻子也一并杀掉,可是那个工匠却不见了。第二天有人向官府报告说:“某处芦苇中有一个死人,血流遍体,没有衣服,只裹着一条湿棉被,冻在了一起。”派人前去察看,正是那个工匠。死的地方与村庄相距一里多远,中间隔着一条大河,看来是裹着棉被渡河时,冰水涌入受伤的头部而致死。
   [按]被利刃砍中,极为疼痛。夜渡冰河,极为寒冷。尸骸赤裸,极为羞耻。诀别妻子儿女,极为悲惨。这都是由一念淫心所招致。所以《楞严经》说:“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张甫(万人目击)
   太仓的张甫,平时就有奸淫抢劫的恶行,良家妇女有时也被他奸污。后来他投靠了郡城一个高官家,更加横行霸道。康熙壬戌年(1682)秋天,受害者列出他做过的恶事,向提督控告他。官府经过审讯,查获犯罪事实,将其严刑拷打,带着枷锁在阊门示众,下令直到死了以后才把他放开。
   [按]我在阊门亲眼目睹了这件事,回来后正好刻板工人拿来这块板的书样,所以便将此事一并刊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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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09: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悔过(共三则,各兼法戒)

邪淫的过失,世人犯过的很多,虽然一时没受到恶报,但在冥冥之中,有被削夺了福报,有被缩短了寿命,有被削去功名,有死于毒蛇、猛兽、战争、刑罚、水旱。还有的自己暂时逃脱,但子孙后代受到报应。有的今世没有偿还,便在来世酬报。就像落进罗网的鸟雀无处可逃,又像漏器中的鱼儿渐渐临死。今天人们举足动步之间都在暗厕深坑的边缘,却安然处之,不知畏惧。一旦业报到来,又手忙脚乱,如同落汤的螃蟹,然而此时后悔叹息又有什么用呢!
   奉劝世人早日醒悟,生起大恐怖,萌发大羞惭,发起大勇猛,在佛菩萨前,一一忏悔。须知罪从心起,还从心灭,积德日久,自然可以挽回。若想超出三界,永脱轮回,就应发菩提心,立誓在未来世度尽一切众生,将他们因淫欲罪业所受的恶报全部予以救拔,使其往生净土,莲花化生,不再投生母胎。这样不仅消除自己的罪业,还会获得无量福德。所以《涅?经》说:“譬如?花,虽有千斤,终不能敌真金一两。如恒河中,投一升盐,水无咸味。”放下屠刀,便会得到与佛一样的不坏之身。苦海回头,就能登上无上菩提的彼岸。努力精进,时不待人。若智若愚,都应自勉!

   洪焘(《迪吉录》)
   明朝的洪焘,是文忠公的次子。一天上厕所时,被死去的仆人拉到阴府,看见一位官员坐在中间,左右站着绯衣和绿衣的侍者。洪焘问起自己的前程,绿衣侍者从衣袖中拿出一本手册,上面的字很小,自己的名下的内容看不全,最后一行写着:“本应担任参知政事,但因为在某日奸污了家中的婢女,降为秘阁修撰、转运副使。”洪焘呆呆地流下眼泪。绿衣侍者说:“只要你努力行善,事情还是可以有所挽回。”洪焘苏醒时,已经死了三天,从此就力行善事。后来他果然被委任秘阁修撰、两浙漕运,心中非常担心,但也没发生什么事。后来他年享高寿,一直做到端明殿学士。
   [按]最容易侵犯的,就是家中的婢女,谁知竟也如此折福。慎之慎之!

   项梦原(《知非集》)
   北直的项梦原,原名项德?。一次他梦见自己本应在癸卯年乡试中举,因奸污了两个婢女而被削去。于是他就立誓戒除邪淫,力行善事,并刻印《金刚经》每年赠送。后来又梦见到了一个地方,看到黄纸上第八名姓项,中间一个字很模糊,第三个字为“原”,因此他改名为“梦原”。九年后,他参加壬子年乡试,中了二十九名。又过了七年,参加己未年会试,他中了第二名。因为两次都与梦境不符,心里很是疑虑。等到殿试时,他是二甲的第五名,这才明白梦里的第八是怎么回事。原来殿试一甲有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他是二甲的第五,加上三鼎甲,正好是第八名,而且榜纸正是黄的。后来他的官职做到副宪。
   [按]能够立誓戒淫,非常正确。又能流通佛经,更是殊胜的善行。岂止能够灭罪,更能增长福德智慧!

   田某(《不可不可录》)
   明朝末年有个姓田的人,仪容俊雅,女人常主动与他发生私情。他虽然知道这样做不对,却还是不能戒除。一次他住在南山寺读书时,白天见到一位神仙对他说:“你是个有大福的人,但因为男女私情,已经快被削尽了。若能从今以后痛改前非,还可以当上进士、御史。”田某忽然醒悟过来,痛自改悔,后来的官位果然和神仙说的一样。
   [按]《解脱要门》上说:“若忏悔淫业,须观女根,如毒蛇口,其罪自灭。”已经触犯淫戒的人,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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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15: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劝犯根本重罪者 (共三则,皆戒)

《华严经》说:“犯下邪淫的罪业,能使众生堕入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若从恶道出来再次转生为人,还会受到两种果报:一是自己的妻子不忠实,二是自己的亲属不如意。”《罪福报应经》说:“奸淫他人的妻女,死后将堕入地狱,男的抱着烧红的铜柱,女的卧在炽热的铁床上。从地狱出来以后,还要长期投生在卑贱的种群之中,成为鸡鸭等动物。”这还只是就一般的淫业而言。如果是对至亲尊长,以及清净持戒的僧尼,犯有乱伦和玷污的恶行,则称为根本重罪,死后将直接堕入无间地狱,忍受屠割烧磨的酷刑,没有片刻停息。当原有的世界毁坏后,就要转到其他世界的地狱。这个世界若再毁坏,就又接着转到别的世界,继续在地狱中受罪。佛经中对此有详细叙述,令人不寒而栗。若世人不知道果报的严重性,犯下了这种罪孽,或者虽然行为上没有发生,但心中已有恶念,这也同样是犯戒。
   必须明白,这样的人一旦断气,必然堕入无间地狱,经历千万亿劫,依然不知何时候才能脱离。一定要趁身体健康的时候,在三宝前痛切忏悔,发誓普度十方一切众生,使他们都能出离三界,然后我再成佛。这样即使有必受报应的罪业,也会自然消除。从前阿?世王曾犯下杀父的罪行,因为他恳切忏悔,所以在地狱中受的苦,不过像在世间牢狱中被监禁了五百天。(详见《菩萨本行经》)由此可见忏悔功德不可思议。如果因循懈怠,就难免要在长劫之中备受痛苦了。

   朱公取卷(本房吴履声述)
   宿松县的县令朱维高,康熙己酉年(1669)在江南地区的乡试中担任考官,取中了一张考卷。晚上梦见鬼对他说:“此人不可以录取。”并写了一个“淫”字。朱维高询问其中详情,鬼说:“此人奸淫了继母的女儿,已招致上天的惩罚。”第二天,朱维高把这个梦忘了,还是把这份考卷呈送主考官,主考官对试卷中的文章大加赞赏,但用笔抹去了文中的“险阻”二字。朱维高说:“在第二场的考卷中这两个字还有不少,似乎不应该抹掉。”主考官也觉得不妥,就让朱维高把涂上的墨迹洗掉。洗的时候发现墨迹已经渗透了好几层纸,这时朱维高忽然想起昨晚的梦,于是决定不录取这个人。
   [按]《起世因本经》说,北俱卢洲的男女交合时,两人走到树边,树枝会从四面垂下,自然有床褥等卧具。如果这位女子是自己的母姨姊妹,树枝就不会下垂。若是强行奸污,树就会枯死。可见近亲之间若发生淫乱,最为触犯上天的禁忌。此人名落孙山,还不足以惩罚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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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0 10: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兆馨(《感应篇说定》)
   晋江的许兆馨,在戊午年考中了举人,考试结束后,前往福宁州拜见主考官。经过一个尼姑庵时,他看上了一个年轻的尼姑,就去挑逗她,这个尼姑不肯屈从。他以自己的势力相威胁,强行奸污了她。第二天他忽然精神失常,把自己的舌头嚼断后死去。   [按]这仅仅是花报,最终的果报必下地狱。
   【花报,又作华报,与“果报”相对应。植物都是先开花,然后结出果实。因此在果报成熟并降临之前,程度相对轻微并带有预示性的报应,就称为花报。

   
进香舟人(姑苏同进香者述)
   清朝顺治初年,有一对夫妇到九华山进香,晚上就睡在船上。有人看到那位女子长得很美,半夜时假装她的丈夫奸淫了她。第二天早上发觉后,那位女子非常羞愧,就上吊自杀了。她的丈夫非常痛苦,买了棺材将她入殓后暂时停放在路边,等进山朝拜结束,载着她的灵柩返乡。到了家里,却发现妻子已经先回来了,丈夫吃了一惊,以为遇见了鬼。妻子说:“是你送我先回来的。”丈夫更加吃惊,打开棺材一看,发现里面的死人是进香时同船的人,脖子上还套着绳索,是上吊勒死的样子。这件事流传的很广,从此到九华山朝礼的人就更加庄重恭敬了。
   [按]朝山进香的人,必定都是善男信女,所以恶人受到的报应竟如此迅速而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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