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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福尔莫斯

天士力(600535)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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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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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天津天士力集团10多年前研制生产了一种叫养血清脑颗粒的产品,后来获国家专利并申报为国家中药保护产品。可是去年底以来,我们发现,市场上又出现了东莞万成公司生产的同样产品,不仅在低价销售,而且还提供虚假临床试验报告,申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这对我们的产品及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是一种恶劣的侵权行为。

天津天士力集团

一种药品已由一家公司研制开发,获取专利,并获得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可是不久之后,却发现另一家公司在生产同一种产品,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后者还堂而皇之地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为顺利通过中药保护品种申请,这家申报企业??广东省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成公司)竟然与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医院联手炮制了一份虚假的临床试验报告。

侵权产品违规申请中药保护

养血清脑颗粒是一种治疗因慢性脑供血不足引起的头晕、头痛、失眠等症状的冲剂,1993年1月,由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独家研制生产并获得国家专利,是1996年经卫生部批准生产的三类新药。

为了进一步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天士力集团把养血清脑颗粒申报为中药保护品种。2004年12月16日,该产品被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批准为中药保护品种,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保护期为7年。

8天后,也就是12月24日,万成公司声称自己研制了一种产品,名字也叫养血清脑颗粒,并取得了药品批准文号。

万成公司的行为引起了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2005年8月3日,天津市药监局查明事情真相后发文指出:万成公司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在多个省市低价投标,此举严重冲击了天士力的市场,众多客户要求天士力集团退货和补足差价,使天士力集团年销售额近2亿元的养血清脑颗粒蒙受了巨大损失,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影响极为恶劣。

2005年7月,万成公司授权广东华康医药发展公司用其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参加了湛江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并签署购销合同。此举遭到了药品监管部门的查处。2005年12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做出处理决定:广东华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与天士力集团发明专利相同的、由万成公司制造的养血清脑颗粒,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然而,万成公司公然违反《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规定,于2005年7月11日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递交了中药保护申请。

药品未到临床数据就已出炉

那么,万成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申报中药品种保护的呢?要申报中药品种保护,就必须提供实事求是的临床研究报告。当时万成公司的临床数据是由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医院提供的。

江西省药监局注册处负责人刘小俊告诉记者,省药监局于2005年12月、2006年2月先后两次组织注册处、安监处人员及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专家、九江市药监局、瑞昌市药监局人员组成调查组,到现场核查。结果表明,瑞昌市人民医院提供的临床报告纯属造假。

调查显示:根据要求,瑞昌市人民医院应完成养血清脑颗粒75例以上治疗组和35例以上对照组的临床研究,万成公司供给的养血清脑颗粒临床验证用药于2005年7月28日经瑞昌市人民医院验收入库,数量450盒。该院中医科医生因私用领取2盒,库存实际为448盒。这批研究用药至今未用于临床研究。瑞昌市人民医院给江西省药监局办案人员现场提供了6份养血清脑颗粒偏头痛临床观察病历,其中1例受试时间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且6份病历均无原始检验报告单,为不规范病历。

瑞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该研究临床验证负责人周庆兴向调查组承认,在临床验证课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将养血清脑颗粒治疗偏头痛的临床验证小结“提前完成”了。

瑞昌市人民医院院长刘成在接受采访时不得不承认造假行为,但他反复强调,这是周庆兴受朋友之托讲义气的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但这个说法无法令人信服,因为假临床报告盖的是医院的公章。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万成公司是否知道瑞昌市人民医院的临床数据是假的呢?据江西省药监局的一份情况汇报表明,瑞昌市人民医院于6月就出具了临床试验报告,可是万成公司的验证用药却是在7月才供给瑞昌市人民医院。其中奥秘,不言自明。

2006年5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文,“确认江西瑞昌市人民医院2005年6月30日出具‘养血清脑颗粒治疗偏头痛的临床验证小结’为造假行为”,“决定不批准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养血清脑颗粒为中药保护品种”。然而,天士力集团一位姓李的经理告诉记者,万成公司的违规产品依然在生产、销售。

以上种种事实表明,万成公司为达到非法仿制生产养血清脑颗粒的目的,不仅对天士力集团构成侵权,还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与医院联手提供虚假临床资料,欺骗国家主管部门。

评审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保护驰名中药产品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我国中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和国际竞争潜力,我国在“九五”期间就制定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但是,我国的中药保护体系、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的制定还不健全,与国际标准体系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致使我国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国际上一些跨国制药集团加紧了对中药产权的占有和扩张,国内一些企业也竞相仿制著名中药产品,这两方面因素使得国内中药领域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混乱局面。如果任其发展,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良性发展将无从谈起,国际化之路也将阻力重重。

专家指出,中药产权保护工作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正当的企业竞争是技术创新层面的竞争,应该有利于推动科技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不是通过造假骗取文号,侵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进行不正当的市场倾销,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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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福兄对上述事件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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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福尔莫斯在这里,先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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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8 1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ggp:

上述报道从哪里转载?如果属实,那么这也就解释了我许久以来的一个疑问:养血清脑在突破了2亿/年销售额后为何没有继续保持放量增长的势头?这宗事件的水落石出,有助于天士力养血清脑颗粒的继续放量增长。

吃猫的鱼:欢迎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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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严查中药品种保护申报造假

据悉,近日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下文终止了广东某制药公司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申报中药保护的请求,并给予退审处理。

据了解,广东某制药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11日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上报申请其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为中药保护品种,国家药监局经过反复查实,该公司在其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在未做一例病例的情况下,编造了临床试验资料。


记者追踪了解到,“养血清脑颗粒”本是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专利产品,早在2004年12月16日就已经批准为独家中药保护品种。不顾《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规定,广东某制药公司还是以各种手段强行仿制了此专利药品,进行养血清脑颗粒仿制药的生产和销售,更不择手段地申报中药保护品种,最终被国家药监局查实为严重的申报造假行为。

此前,国内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的情况就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上一些著名制药跨国公司加强了对中药知识产权的占有,而国内企业竞相仿制一些中药著名产品的现象更加重了知识产权的混乱状况,长此以往,将非常不利于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良性发展,更将严重阻碍本已十分艰难的中药国际化之路。

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经由此次事件,业内专家不禁发出这样的呼声??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到了必须引起全社会重视的时候。我们认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应该在技术创新层面的竞争,应该有利于推动科技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不是象该公司这样通过造假骗取文号,侵占其他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进行不正当的市场倾销、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这种性质恶劣的非法造假行为,将会极大地阻碍整个产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保护驰名中药产品的重要方式,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针对一些造假行为, 国家药监部门的查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已经能够举起执法“大刀”,对过去涉及产品专利侵权的企业不规则行为一查到底,并给予纠正。极大地维护了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的公平与公正性,为优秀的中药企业与产品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悉,为了保护专利企业权益,更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药监部门的相关调查和处理也正在进行中。记者将根据事件发展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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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士力公布了2006年半年报,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EPS:0.27元/股,同比增长11.3%,每股净值:4.56元/股

这个业绩在预料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其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的比例在进一步缩减,即使剔除合并的商业企业因素外仍然如此,这与公司近年来会计收益增长的方式是一致的;同时,医药工业的增长了13%多,公司仍然处于与前些年一致的平稳发展阶段,或者说在投入期内的发展阶段。

值得关注的几点:

1。公司的系列新药即将陆续获得批文。报告披露:已有10余项完成临床试验,处于申报新药批文阶段。该公司从去年以来,基本上还没有获得新药批文,使得很多投资者失望,股票进进出出。另一方面,公司在药品知识产权方面日益与国际接轨??以专利来作为主要的药品保护利器,这在中药企业里是很少有的。

2。产业结构进一步清晰。公司产业结构方面,从本期来看将主要包括:现代中药和生物药。收购了一家流感疫苗企业,将与上海天士力的尿激酶元项目,逐渐确立生物药的另一天地。这是该公司发展思路的另一重大问题,这里先不展开分析。我认为,这是深思熟虑和有战略眼光之举。

3。OTC市场开拓还待观察。公司今年以来收购了两家异地医药商业企业,主要是为了获得相关渠道。但公司此举仍然不为外界所了解,相关事项目前还不好评价(很多方面也似乎不甚透明)。从会计数据来看,初步效果还是不错的。

要知道,这些都是在今年上半年医药行业处于历史最差景气之际取得的。也许很多事情要过些年才能更清楚得了解其真正的意义。

今天还公布了另一家西药企业??恒瑞医药的半年报。如果仅仅比较会计报表,恒瑞的显然要优于天士力的,但我认为这里需要明白一个事实:恒瑞是一个在“收获期”的报表,而天士力仍然是在一个“投入期”的报表,两者不可比。但如果从产业、公司潜在竞争优势角度看,两者的前景就不在同一线上了:恒瑞还是个未来前途未仆的企业,通过上市6年来经过长期的投入,抓住了细分行业的一个机会??抗肿瘤仿制的契机取得先期性进入,但这对公司长远战略来说还谈不上什么决定性的意义;而天士力上市只有3年,是在准备一个大事业??将中药国际化、现代化。两者的差别在目前是暂时的,在数年后也许会完全倒过来。

[此帖子已被 福尔莫斯 在 2006-7-19 10:14:4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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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探可否对收购疫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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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钻工兄:

这个问题说起来比较长。阎总在7月5日的机构交流会上专门谈了天士力公司未来的战略定位、产品配置等问题。简单说,这是天士力长期在对现代中药探索中的理解所致:现代中药从长远看与生物制药有不解之缘。另一方面,中药产业目前的各方面条件决定了中药产业现阶段不可能有大发展,只有那些将技术提升、拉开与同行的距离后,未来才能去占有有限的中药资源,实现中药的大发展。所以,作为一家现代中药企业,目前的产业结构上必须配置那些在研发上有互相借鉴和提升、且有可能实现某方面跨越式发展的特殊生物药产业。

本次所收购的流感疫苗企业,不但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具有较大的领先(国内目前只有两家获得临床试验批文的。天士力的流感疫苗优于海王英特龙的),流感疫苗的市场极大,可能是未来相当一段时间疫苗的最大市场。通过流感疫苗的介入,天士力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将更加均衡合理。而且为未来的系统研发和产业发展打下基础。

过于专业的我不想在这里详细介绍,因为我们(即使是那些有过医学研究、临床工作经历的人)是不可能做到对医药行业比象天士力那样的专家型企业更专业的。我前面介绍过,天士力目前聘请了前美国FDA首席科学家孙博士作为天士力未来产品研发的总设计人,孙博士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天士力科技研讨论会上,在与国内的大牌专家们共同疏理、审视天士力研发项目上,表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使国内的那些院士级“专家”们心服口服。聘请象孙博士这样的专家来做未来项目的领头人,你我这样的门外汉不放心吗?近年,我看过不少人对天士力的各种举措说三道四,但当我了解并信任了阎后,我不再理视那些人的言论。我相信,这些人在医药行业方面要想与阎希军等来论长短,还差很远。

我说过,对于一些行业我们不可能做到过于专业。对此,我们有两种办法:第一,回避这些行业的任何股票(就象巴菲特),第二,充分了解其掌门人后,如果信任了,就完全相信他,包括他的专业经营能力。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巴菲特错过了微软?他可以不了解软件,但他了解比尔盖茨 ,他甚至说过,盖茨就是卖热狗,也能卖到亿万富翁??这么了解和信任他,那么老巴为什么不去充分信任盖茨而尽早地买微软的股票?我以为,这或许是巴菲特作为投资人的一个缺陷。

[此帖子已被 福尔莫斯 在 2006-7-19 13:15:3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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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一个好的药品审评体系会促进企业开发真正意义上的新药

  中国药品审评体系面临空前拷问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有多位官员相继落马,各种舆论遂直指药品审评积弊和漏洞,诸如“每年审评万种新药”、“一个药品批文卖千万”等,中国的药品审评体系正面临着空前的拷问。

  反腐风暴

  自从药品注册司前司长曹文庄一个多月前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以来,国家药监局一直未对外正式公布接任人选。

  2006年2月16日,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网站在不经意间透露了一个“秘密”:该所网站的一条消息说,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等领导2月15日下午到该所调研。

  张伟此前担任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2月24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那里证实了张伟履新的消息。

  1月12日,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宽沟举行期间,张伟的前任曹文庄突然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与曹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等数名司局级和处级干部。

  早在2005年7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任上的郝和平因涉嫌受贿已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拘捕。

  药品注册和医疗器械是1998年成立的国家药监局的两大核心业务。郝和平等重要官员先后事发,无异于在药监系统引发连锁地震。反腐倡廉已经成为药监系统的一件头等大事。

  2005年8月,全国药监系统的工作座谈会破天荒地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起召开。两个月前接替郑筱萸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的邵明立肯定系统内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工作表现的同时,批评队伍“作风不够端正,整体素质不够高”,“有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把全部精力投入监管,而是热衷于招商引资,为企业跑项目、拉关系等”。

  中央纪委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组长杨宝祥还在这次会议上披露,药监系统两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5万余件次,初查核实5820件,转立案1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人,追究刑事责任24人。

  随着药监系统多名贪官的倒下,药品审批中的诸多内幕正逐渐被揭开。

  权药交易

  据《财经》杂志披露,“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受理了148种。”

  就像中国足球俱乐部被划分为“超级”、“甲级”、“乙级”等档次,中国的新药也被定义为五类,其中只有一类新药勉强算得上是创制新药。国家药监局每年受理的“万种新药”当中,绝大部分属于二类到五类新药,即各种仿制药,乃至改变剂型等改头换面的所谓“新药”。相比之下,美国FDA并没有五类新药之分。

  据原FDA评审专家、天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孙鹤介绍,FDA每年大约批准30来种创新药物的申请,“148种”的说法估计包括化学结构改变药物等新药。如果算上剂型改变药物等,每年受理的申请大概在数百种之间。

  孙鹤说,中国的药品申请有其特殊之处,例如那些不涉及专利的中药古方谁都可以生产,药监局又没有要求新剂型的效果必须相当或优于已上市产品。于是,生产六味地黄丸的厂家竟然达到数十家以上。“从科学上讲绝对不应该这样做,但他们或许也有苦衷,假如要求所有(中药仿制)产品都不比同仁堂差,地方上很多药厂根本生存不下去。”

  “无论如何,一年上万种药品也确实太滥了一点。”他说。

  广东某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制药企业热衷于申报“新药”,因为一旦拿到新药批号,企业可以自行定价,卖个好价钱。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寻租空间,形成“权药交易”。

  有媒体报道说,一个新药批文可以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曾经为国内某制药集团从事药品申报工作的彭江(化名)说,“上千万”实际上是药品全套技术的转让价格,并非都是获取批文所需的公关费用。

  但彭江称,批文转让价格里面通常包括一部分公关费用,这在业内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研究机构或中介机构每年转让品种多达几十个,从中获取丰厚回报,一些中介机构甚至有药监局官员私下参股。

  弄虚作假

  彭江透露,在药品申报中不乏弄虚作假者。

  一些药厂以科研课题合作的名义对医院和专家进行赞助,然后由后者出具漂亮的临床试验报告;更有神通广大者连试验都懒得做,直接伪造数据和报告,本来一个药品从药理毒理试验、动物试验到临床试验做下来得花上几年时间,他们却竟然在几个月之内也能拿到批文。

  当然,上述情况中的“新药”基本上都是仿制药,国外已经上市多年,专家们知道基本上不会存在风险,才敢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彭江所指绝非毫无根据。在2005年8月19日的那次药监系统工作座谈会暨党风廉政会议上,中央纪委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组长杨宝祥就提到,“一些企业在申报时搞品种造假,这当然是企业的责任,但我们也确有个别工作人员利欲熏心,违规操作,助长了这般歪风。比如,有的不坚持原则,降低标准,错误地为企业‘通融’,收受贿赂;有的拖延超时,等企业找上门来,收受‘好处’;更有甚者,不经技术审评,就进行行政审批。”

  业内人士称,由于有部分药监局人士“通融”,中国的“新药”申请很少有通不过的,差别在于时间早晚而已。

  解放军307医院肿瘤一科主任鲍云华教授告诉记者,很多新药实际上是冒牌货,老药降价以后,做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变动,换个名字就去申报新药,“这样搞下来,药的名字太多,把病人弄得稀里糊涂的,有时候就连我们医生都分不清楚。”

  彭江还说:“像中华灵芝宝,我们行业中人根本不屑与之为伍,居然拿到了药字号。我想问药监局,是药品的标准变了,还是中华灵芝宝的效用提高了?保健品都能批成药品,你还能说什么呢?”

  本报曾经披露过“中华灵芝宝”宣传抗癌神话的种种骗术。2002年11月,该保健品更名为“双灵固本散”,被国家药监局批准转为“国药准字B”类处方药(国药准字B20020428)。此后,“双灵固本散”以药品身份继续夸大宣传,屡屡被各地监管部门列入违法广告黑名单。

  人才匮乏

  即使药品注册官员及评审专家全都洁身自好,每年审评万种“新药”也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解放军307医院肿瘤一科主任鲍云华教授说:“一年上万个药品肯定来不及评,也就不可能很客观。”

  孙鹤在美国FDA化学新药审评中心工作过13年。他说,为FDA工作的有1万人之多,其中约5000人有科学或医学博士学位。

  中国国家药监局的队伍建设则明显落后于FDA。孙鹤说,药监局很多官员缺乏药政管理方面的培训,审评药物又通常依赖一大批兼职的科学家,“严谨程度自然不一样”。“这些科学家对自己专业相关的部分是专家,会比较注意,但是对整个药品审评的把握会弱一些。”

  军事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秦伯益教授也说,由于中国药品审评没有专职的评审专家,只能聘请一些兼职的同行专家,这些专家平时都忙于各自的工作,开评审会时临时看材料发言,评错了也无需负责,评审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

  在孙鹤以及另一位生物药品评审专家、美国爱心基金会主席翁永凯博士看来,中国药品审评体系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在这两位专家的帮助下,天津大学药学院已经开设药事管理研究生专业。该院去年9月入学的首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早早地就被药监局和国内制药企业预订,国内药品评审人才的匮乏由此可见一斑。

  制度缺陷

  但业内人士认为,中国药品审评最大的问题不是出在人身上,而是出在制度身上。

  秦伯益教授则对记者说,这不过是行业腐败在医药卫生界的一种体现。“为什么每年会有上万种?因为很多人要靠这些所谓新药过日子,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去贿赂官员。”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新药”批文泛滥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制药企业的投机取巧,抑制了企业研发创新药物的积极性。

  研发真正意义上的新药绝非易事。跨国制药企业往往耗资若干亿美元,经过多年努力,在无数次的失败之后,才有可能将一种新药推向市场。

  与动辄耗资数亿美元搞研发的高投入、高风险相比,多数厂家自然更愿意花费数千万至数百万元人民币去谋取“新药”批文,以较少的投入,稳稳当当地赚钱。

  孙鹤还呼吁中国尽早建立透明的药品审评体系,“越是摆在明处,越不容易出问题”,“我在FDA工作期间从未被某个药厂公关。实际上,你根本不可能有(收受贿赂的)机会。”

  据他介绍,FDA通常会在其专职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5到7人组成审评小组,专家名单完全是公开的,而审评小组的意见会几乎每周交流,逐级上报。大家相互监督,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决定权。FDA雇员每年要汇报其银行账号供查询之需,买了什么股票、基金和保险也要如实汇报。FDA还会召开药品审评听证会,任何人,包括制药企业代表、患者组织等都可以在会上发言。“可以说,任何一个药品的审批权都控制在所有人手中,药品审批变成了一个绝对透明化的过程。”

  孙鹤认为,一个好的药品审评体系,应该会促进企业开发那些老百姓需要的、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药物。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已经在2005年12月30日签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听证规则从2006年2月1日起生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将公开举行。(P11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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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天士力的财务结构和德隆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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