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白 <DIV class=spctrl></DIV>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甘的脚下,阿甘把它夹进自己最喜欢的书中,他正坐在 萨凡纳Savannah州的一个长椅上,向同坐等公车的路人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你和别人是一样的,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上学的校车里,阿甘与金发小女孩珍妮相遇,(珍妮是一个受父亲“虐待”的女孩)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DIV class=spctrl></DIV>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你若遇上麻烦,不要逞强,你就跑,远远跑开)撒腿就跑,直到跑到了一条河边,这时,他才猛的想起自己的好朋友布巴还没跑出来,于是他又奋不顾身地跑回去救布巴,同时还救起了许多的同伴,最后阿甘终于救出布巴,但是布巴中弹受了重伤,最后死了。战争结束后,阿甘负伤救了战友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与布巴的承诺,阿甘成了捕虾船船长发了大财,成了百万富翁。后来因为母亲生病离开了捕虾船,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后来阿甘开始了他长达三年多的长跑生活。 <DIV class=spctrl></DIV> 三年的长跑之后,阿甘感到过度的劳累,就回到了故乡,替他人免费除草 再见珍妮 <DIV class=spctrl></DIV> 3年以后,阿甘收到珍妮的信并按照信上的地址去到了珍妮的住处,与珍妮在一起居住的还有一名与阿甘同名小男孩,珍妮告知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实际上是艾滋病,不过由于反映的时代是上世纪70到80年代,所以那时还没人了解艾滋病),但阿甘仍然同珍妮结婚并带着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DIV class=spctrl></DIV>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他给儿子的书中落下了那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