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深圳市徐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徐星成长一号基金”、“徐星团队基金”管理人,自产品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增厚投资收益,更好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投资服务,我公司拟对上述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我公司已与托管人就基金合同拟变更事项达成一致,现向全体份额持有人征询关于《徐星成长一号基金基金合同》、《徐星团队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变更的意见。 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徐星成长一号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 序号1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 (六)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本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基金的服务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服务业务登记编码为A00001。 特别提示:本基金的托管人以及服务机构均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实际运作中已将其托管职能和基金服务职能进行分离,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恰当的识别、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 服务机构如果以独资或者控股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基金服务业务的公司,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由该新设立的基金服务业务公司作为本基金新的服务机构,本合同各方无须就服务机构主体变更事项重新签署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
序号2 八、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楼-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794 |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电话:0755-86157588 传真:0755-82960794 |
序号3 十、基金的投资 | | (三)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本基金可参与港股通交易。
| (三)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本基金可参与港股通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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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4 十四、越权交易 | |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本基金可参与港股通交易。 |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本基金可参与港股通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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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5 十九、风险揭示 | (十四)转融通投资风险(如有) (1)证券出借后,存在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出借证券,从而影响本基金财产的使用的风险; (2)证券出借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者终止上市等情况,本基金可能面临合约提前了结或者延迟了结等风险; (3)本基金出借的证券,可能存在到期不能归还、相应权益补偿和借券费用不能支付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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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徐星团队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明细表 序号1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 (六)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本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基金的服务事项:基金管理人委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服务业务登记编码为A00001。 特别提示:本基金的托管人以及服务机构均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实际运作中已将其托管职能和基金服务职能进行分离,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恰当的识别、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 服务机构如果以独资或者控股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基金服务业务的公司,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由该新设立的基金服务业务公司作为本基金新的服务机构,本合同各方无须就服务机构主体变更事项重新签署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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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2 八、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楼-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794 |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电话:0755-86157588 传真:0755-82960794 |
序号3 十、基金的投资 | | (三)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 (三)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本基金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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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4 十四、越权交易 | |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具体投资监督事项如下: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
|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具体投资监督事项如下: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A股、B股、交易所债券、新股申购、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等)、融资融券。本基金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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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5 十九、风险揭示 | (十一)转融通投资风险(如有) (1)证券出借后,存在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出借证券,从而影响本基金财产的使用的风险; (2)证券出借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者终止上市等情况,本基金可能面临合约提前了结或者延迟了结等风险; (3)本基金出借的证券,可能存在到期不能归还、相应权益补偿和借券费用不能支付等风险。 |
本次基金合同条款变更的征询意见期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于征询期内回复对本次条款变更的意见。我司将设置2020年9月16日为临时开放日,为不同意此次变更的客户安排赎回。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征询意见期内未回复意见,或未在指定日期赎回本基金的,视为投资人同意此次合同变更。变更事项自征询意见期届满的次工作日开始生效,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市徐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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