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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等八省区将率先实现规模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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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09: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01-30 00:49经济参考报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加大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力度,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

  国家能源局编制的《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上述发展目标,并于1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与此相配套,国家将对煤层气开发利用进行年度考核,并以此为依据对项目审核、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2013年补贴加大、矿权明确等国家政策的落定,煤层气将具备爆发式增长空间。广发证券最新研报指出,未来三年地面煤层气钻采投资400亿元以上市场空间

  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至10年时间,新建3至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据了解,2012年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达到125亿立方米,利用总量为52亿立方米,利用率为41.53%。抽采量比2011年略有上升,但利用量不升反降。而根据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煤层气产量将达300亿立方米。

  “没有达成预期目标,主要是因为目前煤层气补贴水平低且实现困难,天然气定价体系更导致煤层气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同时,煤层气管道建设滞后,大量煤层气和瓦斯被排空,造成资源浪费。此外,开采技术、矿权重叠,投资秩序和投资环境亟待改善。”中联煤副总经济师、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良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资金保障方面,意见稿提出,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境外资金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安全、合规、自主的原则为煤层气项目提供授信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层气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煤层气又称煤矿瓦斯,主要以吸附、溶解或游离状态赋存于煤层及固岩中,属于非常规油气资源,发热量与常规天然气相当,是绿色清洁能源。

[此帖子已被 Lainey 在 2013-1-30 9:49:5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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