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19|回复: 1

环保部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9 09: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保部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4年2月13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翟青,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出席会议。污防司赵英民司长汇报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的主要内容,我院吴舜泽副院长及编写组主要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良好洁净的水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保障条件,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要求。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一些水体丧失环境功能,部分地区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水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压力持续加大。为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有必要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则、目标及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以送审稿为基础,秉承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国务院审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研究编制,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中心工作之一,环境保护部成立了以赵英民司长统筹领导、吴舜泽副院长牵头负责、以我院研究人员为主体的技术组,在大量前期工作和和有关单位、专家的支持配合下,研究完成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文本、编制说明、论证材料和图件等。下阶段我院将根据会议精神进行针对性的深化研究,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部通过2万亿治水计划
2014年02月19日 07:23李彪


  设2万亿治水“盛宴”?环保部点头通过
  昨日(2月18日),记者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网站了解到,近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北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
  在去年7月召开的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处长汪涛表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投入资金预计达2万亿元。”规模将高于大气污染防治的1.7万亿元,新一轮的环保投资“盛宴”即将开启,相关公司将会明显受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相较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缺乏严格的惩罚措施,一些企业污水治理的积极性明显不高,2万亿元投资将给水污染防治注入新的动力。
  核心是改善水环境质量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水体丧失了环境功能,部分地区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水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压力持续加大。为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有必要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则、目标及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2月,在介绍2013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的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指出,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个文件的核心就是要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是抓两头,一头是污染重的地方坚决进行治理,另一头是水质较好的河湖,坚决保护起来,不能先污染再治理。
  据了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要大幅度削减工业污染的排放;二是要管理好城市生活污染的排放;三是治理好农村河沟、河岔。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样,力图在责任、任务、措施、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更好地不断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会议要求,要以送审稿为基础,秉承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国务院审议。
  2万亿投资推动治理
  我国水环境的污染问题相当突出。环保部发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开展的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呈较差级及极差级的监测点共占57.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
  环保部提供的2012年数据显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I~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
  而由于水环境受土壤环境、空气环境等影响较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难度与大气污染防治相比,难度更大。在去年7月召开的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处长汪涛表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投入预计达到2万亿元。”此规模将高于大气污染防治的1.7万亿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徐星官网 ( 粤ICP备14047400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841号

GMT+8, 2024-11-22 02:28 , Processed in 0.02186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