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35|回复: 0

为什么说射手和人人的关停命运是可以预见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25 16: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口号”与“理念”并不构成豁免,字幕组的模式靠侵权支撑

2014-11-25 07:20:00

11月22日,人人影视表示:“网站正在清理内容,感谢大家的厚爱和支持。” 同一天,射手网发布公告称,“需要射手网的时代已经走开了。因此,射手网正式关闭。”两大字幕组网站,同日一停一关,究竟是因为什么?字幕组又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在现有的政策监管体制和产业利益驱动下,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

字幕组的主体如何定性?

字幕组是对互联网上致力于将国外影视剧配上中文字幕的爱好者团体的统称。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字幕组不断发展与扩容,从单干,到建组,再到成立专门的字幕发布网站,最后发展为一个拥有自己的服务器并能提供视频下载服务的论坛。




其中,人人影视这个大组于2006年6月1号正式建立独立论坛,但在工信部网站并没有搜到相关记录;而射手网是国内最大的中文字幕发布平台,于2014年3月12日正式通过工信部审核,备案主体显示"上海射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虽然多数字幕组强调其非营利性质,即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分享”与“免费”,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口号"与"理念"并不构成豁免,因为越来越多的字幕组在近几年开始与视频网站合作或是涉足出版业寻求营利途径。

字幕组是盈利机构吗?他们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字幕组论坛通常依靠独家视频资源以及快速、高质量的翻译吸引的大流量赚取广告费。但无论是射手网站长沈晟,还是人人影视字幕组负责人梁良都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论坛的广告收入非常有限,主要用来维护网站运营,不足的部分还要靠内部成员和论坛会员赞助。

人人影视是字幕圈内商业化运营比较明显的,它曾尝试与第三方合作直接参与分成。就在2011年,人人影视与惠普联手举办“1000G世界名校公开课任你拷”活动,推广移动硬盘。这些在法律上,都构成了营利行为。

字幕组是多长时间上线、怎样一个工作流程?

以海外周播剧为例,依照其固定更新时间,每当新剧集上线,字幕组要在第一时间到国外网站上下载片源和英文字幕,然后进行分工听译、制作特效、校队字幕、压制视频、检查全集,最后发布成品。整个过程有时只需几个小时。

一集45分钟的剧大概需要10个人共同参与:时间轴1个人、翻译4到5 个人、校对1个人、压制1到2个人,上传1到2个人。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会怎样?

为什么这次被迫关闭?

在搜狐视频、爱奇艺等版权方引进正版剧前,字幕组在未经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前往国外网站搬运原版片源,下载后私自将其翻译成中文,并上传到互联网上供不特定的公众自由下载,可认定这是一种侵犯著作权人翻译权的行为。

而在大量正版剧引进后,版权方当然享有对其购买的境外剧进行翻译的权利,字幕组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这些国内剧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字幕组经常会以《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或"避风港原则"规避自己的侵权责任,但这在现在的引进版权商业模式下,显然是值得推敲的。因为在引进版权的商业模式中,通常分为独家播出或非独家播出,而非独家播出中,优先播出的频道会支付更高额的版权费用??视频网站竞争的就是这一点时间,还被字幕组抢先了!这样的行为,显然有悖视频网站购买版权的商业目的。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剧从小众走向主流的过程中,字幕组网站也是重要的功勋之一,比起字幕组做出的普及贡献,版权方可以容忍其侵权的罪过。然而一旦普及工作完成后,字幕组靠侵权支撑的商业模式便走到终结,被视频网站和监管部门一齐拿下。



梳理监管政策,广电似乎也早有打算。从2013年开始,政策一步步出台,监管的逻辑显而易见,是逐步落实互联网内容的责任主体,即将责任主体梳理到每一个运营者/出资者之上,淘汰难以监管的个人和其他主体。显然字幕组这种有组织的协同工作的单位,初期很难落实到监管体系中。

但随着监管的逐步收紧与落实,字幕组的关停是可以预见的。

字幕组的出路在哪?

字幕组本质上还是趣缘组织且组员流动性大,要被整组收编难度很高。在现有的政策监管体制和产业利益驱动下,字幕组如果希望求得生存,与视频网站进行合作显然是唯一的出路。借着这种合作关系,字幕组以劳务换取署名权的方式转向正版化并收取一定酬劳,否则,难逃正版视频网站的收编??大热剧《来自星星的你》就是由爱奇艺买断中国区网络独播权,凤凰天使韩剧社制作字幕。聪明的字幕组早投降,便可明哲保身,这个时候,做钉子户可不理智。

图/刘米庄 文/范青

如是娱乐法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创办的娱乐咨询服务机构。团队专注于娱乐领域的法律服务,为影视、音乐、演出、新媒体等娱乐产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商业咨询与产业政策咨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徐星官网 ( 粤ICP备14047400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841号

GMT+8, 2024-11-22 05:15 , Processed in 0.02584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