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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强化充电设施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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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09: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12-04 08:12:00  来源:南方日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原标题:强化充电设施放开准入门槛 新能源车推广急速打补丁
  在推广完成率不足12%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政策“福利”继续派发。日前,发改委、工信部接连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给新能源汽车布局急速“打补丁”,一方面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建设,另一方面有条件地放开生产准入,加速丰富市场产品。
  急补充电措施
  今年10月,根据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统计,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5685辆,同比增长近24倍。前10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70万辆,同比增长近5倍。
  单从新能源汽车增长速度来看,数据表现靓丽喜人,不过从绝对数量来看,依旧难以达到之前设定的目标。
  工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从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86万辆,其中2014年1-9月推广2.05万辆。但按照上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年至2015年期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目前完成的推广量仅为目标量的11.49%。分析指出,巨大的差距,令刺激政策开始扩大范围,专为基础配套设施的补贴正式出台。
  本次发改委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其中,这些城市最高补贴为1.2亿,最低补贴为1000万元。但奖励资金只能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国内目前仅有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2.6万个,公共区域难以达到普及。宏源证券分析师王静指出,财政补贴可显著提升充电设施的经济性和投资回报。以每天运营6小时为例,无财政补贴项目,投资回收期比财政补贴比例30%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延长42.36%。
  放开生产准入门槛
  一边通过补贴政策刺激基础措施的完善,另一边则放开电动车的生产资质,加速市场产品的丰富。
  《规定》指出,要获得电动车生产资质,包括具备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能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同时,新车企试制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
  同时,新建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这也意味着,在传统汽车生产企业之外,以及布局电动车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将会得到“转正”机会,将会进一步扩充现有新能源汽车的产品阵营。
  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数量和种类还不够,还不能满足市场运营的需求。
  分析指出,市场准入门槛放开之后,将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加速市场新产品的导入。据悉,国内零部件巨头万向集团以及亿纬锂能,正在积极申请电动车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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