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11|回复: 0

宁波:弃标率79%!中药注射剂几乎全面沦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3 09: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弃标率79%!中药注射剂几乎全面沦陷
 2016-03-03
  医药网3月3日讯 589个品种弃标,弃标率79%,近日,宁波市剑指中药独家品种的药价谈判结果出炉,降价15%起的入围门槛成为不少中药企业的噩梦。

  1月22日-24日,宁波开始对被列入限价采购目录的中成药开始报价,有742个的独家中药品种被列入了限价采购目录。

  在谈判中,宁波市的具体做法是在原浙江省全国最低中标价(该中标价比全国其它省份低10%)基础上再降价15%作为准入门槛。

  据了解,价格谈后,有589个独家品种弃标,只有153个品种妥协,降幅达到15%以上,弃标率为79%。

  但是,由于某些原因,谈判结果目前并未执行。对于589个独家中药品种来说,现在是他们在宁波市场仅剩的狂欢。

  注射剂几乎全面沦陷

  对比宁波此前发布的独家品种议价清单和宁波是公布的药品中标清单,我们发现,只有两个独家中药注射剂独家品种入围拟中标清单,分别为冠心宁注射液和鸡矢藤注射液。

   “针剂几乎全死完。”一位浙江招标人士如此评价。

  在医院的销售中,中药注射剂是当之无愧的大品种,在医院的销售额中排名能够跻身前100。和被列入辅助用药目录不同,被列入目录,只是其销售受到监控,仍可以销售,而弃标则是意味着品种在该地的死亡。

  宁波毕竟只是一地市场。对于中药企业来说最为担心是,宁波对中成药大砍价模式会不会扩散。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其他地方会学习,但是,不会大面积推广,现在中成药国家整体是扶持态度,如果大规模推广遭遇阻力较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不少省市已经出台的招标文件中,明确支持各医院组成联合体进行带量采购,而且宁波已经和医改明星三明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实行药品耗材跨地区联合限价采购。宁波的议价结果会在三明执行,在全国上下学习三明的情况下,未来或许会大规模推广议价结果。那么对于中药独家品种而言,噩梦即将开始。

  中药在带量采购粗暴降价中被淘汰

  一位中药行业人士表示,不仅仅是宁波,从近期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带来的结果来看,就是淘汰中成药。现在不少招标负责人普遍认为中医药是辅助用药,对于解决病人的临床问题帮助不大,并占用了医院的医保资源,需要大幅淘汰中医药产品的目录数量。在带量采购时,大部份城市因简单粗暴的方式通过带量采购(二次议价)、以是否满足降价条件来达到筛选淘汰产品目的,缺乏对产品药物经济学考虑。

  在某市带量采购前夜,该市招标负责人就公开表示,你们这些中药,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全部要求退出医院一点不影响治病。言下之意,价格降得合心意了,还可以留下,否则就卷铺盖走人吧。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对中医药发展极为不利,会引导企业只追求成本导向,虽然国家屡屡出台扶持政策,但是中医药发展前景并不乐观。

  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带量采购、维持15%的加成

  医药营销专家林玲表示,现在很多地方二次议价都是在全国最低价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动辄15%、20%,甚至还有30%、60%的降幅,对有些品种来说无法承担。更关键的,二次议价缺乏合理依据,国家将正常的医药加成取消,导致医疗机构通过大检验大器械医疗费用猛增,药费降低后医疗费用涨得更快,企业让利没有传递给老百姓,成了医疗机构的小金库,更加剧医疗机构逐利行为,将更多的平价药品排斥在医疗机构之外,留下虚高药。

  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董事长雷菊芳在其今年提交的议案中建议,

  第一,取消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淘汰中成药的做法,建立以省为单位的临床专家评审中成药目录机制,维持中成药15%医院加成,扶持中医药产业发展。

  只有及时刹车,取消对中成药带量采购(二次议价),改为由省卫计委牵头组织省内专家对中成药目录进行临床药物经济学的评价,完善目录筛选标准,淘汰部分临床性价比不高的产品,确保疗效确切质优产品在临床上有用武之地,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中药企业创新。

  第二,推动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开展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促使中药工业投入资源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

  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为依托,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业者行动,促进中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加大中成药二次开发力度,开展大规模、规范化临床试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徐星官网 ( 粤ICP备14047400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841号

GMT+8, 2024-12-22 20:43 , Processed in 0.01977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